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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公司应积极地认真地核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2日00:56   央视《新闻1+1》

  主持人:

  是否存在这样的一种可能,就是CCI公司把佣金支付给了他们,然后他们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再给了贵公司的某些人,有这种可能性吗?

  王小彬: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证据来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们的员工有涉及,但是我们的内审部和法律部正在展开进一步的调查,看看是不是存在可能的个人舞弊行为。

  主持人:

  也就是说目前为止还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对吗?

  王小彬:

  无法排除也无法确认。

  主持人:

  好,到目前为止,除了贵公司的自查之外,现在国资委跟司法部门有没有介入此事?

  王小彬:

  是这样的,今天我们已经以书面的形式,主动的把从2月份以来我们开展的自查工作,目前调查的结果和进度向国资委提交了书面的报告。

  主持人:

  司法部门呢?

  王小彬:

  我们又主动地和美国司法部联系,因为是他们在新闻稿内披露说我们公司有介入CCI案件。

  主持人:

  也就是中国的司法机构目前为止还没有介入调查是吗?

  王小彬:

  对的。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王女士为我们提供的消息,希望得到你们进一步的自查情况的汇报,谢谢。

  刚才你也听到了,实际上华润目前自查的情况他们也承认说,不能够完全排除公司内部有可能有这样的嫌疑,所以我们想知道说,在发生这样的事件之后,作为东道国,我们这样的查处应该以什么样的程序开始?

  王伟:

  我觉得首先要了解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美国查处它的CCI,它是依据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或者叫《海外反贿赂法》,这个法他们主要是查美国行贿的人,因此它的重点是对美方的人。换句话讲,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发就是它并不是以这个案件来针对中国的。在起诉书中,包括CCI的行贿人,他在认罪书中涉及到中方的一些所谓受贿的人,我觉得中方对此应该采取一种高度重视的态度,这种高度重视就是说美国在反对商业贿赂过程中,从找行贿人这个角度上,已经发现了很重要的线索,而中国这些年非常重视反对商业贿赂问题,应该充分地利用在这个案件中间所暴露出来的线索,而且这个线索已经不是一般的简单的举报,已经是被检察机关,被美国的司法部所基本认定而开始进行审理的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主持人:

  但您要知道,现在比如说我们看中海油的解释,它说它向美国公司的母公司了解的情况是,这笔钱并没有给中国的员工,而是被他们美国公司自己的员工和亲属的朋友给侵吞了,那么您认为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发生在这8个公司的身上?

  王伟:

  我觉得完全发生在这8个公司,都被美方人士所侵吞而采取一种所谓的莫须有的这样一种中方人受贿的情况,至少来讲,我觉得现在不能这样全相信。首先要考虑可能有问题,然后要积极地、认真地查实。当然美方现在也还在审理阶段,可能要到明年年初才能够结案。

  主持人:

  这里面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中美双方的国情不同和法律不同会造成的一些差别,比如说我们现在能从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文件当中看到,当中他们行贿的方式很多样,有回扣,也有现金,也有咨询费,还有旅游费,还有支付给某些官员的孩子在国外读书的费用,如果是后面这几种费用的话,会不会公司的自查也很难查出来?

  王伟:

  我觉得中方跟美方在对商业贿赂的界定上会有一些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应该说是小的,基本的共识的东西是多的。所以我认为是大同小异,因为美方的《海外反贿赂法》到1997年经合组织的反对对国外官员进行行贿的公约一直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经把商业贿赂这个问题逐渐逐渐地形成了共识,特别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是它的主要签约国,而且是第一批签约国,所以说在这个认识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个别问题上,包括你刚才提的个别问题,你比如说如果是给子女代交学费,这在中国显然也认为是一种贿赂。

  主持人:

  是,好的,谢谢王教授,他的态度非常清楚,他认为中美双方在共同携手去查处反商业贿赂上是有一个共同的共识的,那么中方作为东道国,在这个问题上究竟应该怎么查,谁来查,短片之后我们再来讨论。

  解说:

  09.754,这份由美国司法部于7月31日公布的文件显示,美国控制组建工程简称CCI,向美国司法部承认,从1998年到2007年间,为了获得商业合同,该公司曾向大约36个国家的公营和私营企业的职员、政府官员行贿。特别是在2003年-2007年间,CCI在30多个国家行贿近236次,其中,向各类外国国有企业的官员行贿约490万美元,此举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同时向国内外私有企业的高管和雇员行贿约195万美元,此举违法了《履行法》。据文件称,因这些行贿CCI获得了约4650万美元的纯利润。

  而另外一份同样是司法部于今年1月8日公布的认罪书中,记录了CCI前高管马里奥行贿的详情,马里奥曾负责海外30个国家的新建项目和更换项目的销售工作。在2003年3月到2007年8月期间,他通过公司雇员和各地代理商,向包括中国在内的超过7个国家的国企官员行贿,其中还特别公布了6个中国国有企业的名字。根据认罪书上的音译,它们包括定州电力、大唐电力、中国石油、华润电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6家国企,这名高管在海外行贿金额共计约100万美元,以此保证公司的商业利益。通过行贿,这位高管承认共获得了500万美元的利润。

  主持人:

  这里是正在直播中的《新闻1+1》,欢迎您继续收看。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专家,北京师范大学的教授卢建平,卢教授您好。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你好。

  主持人:

  在刚才这个片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说所公布的认罪书上这些中国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大型的国企,您从这当中如何解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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