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9月1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就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陈水扁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
视频: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罚金5亿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台北地院裁定,陈水扁因在“机要费”贪腐案中犯贪污、伪造公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洗钱案中犯洗钱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龙潭购地弊案中犯受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依贪污、伪造公文等7项罪名,判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3亿元;依洗钱罪分别判处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2年6个月有期徒刑、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均科以新台币1.5亿元的罚金。
陈水扁未到庭听判
原陈水扁幕僚马永成、林德训等其他涉案人也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在案件侦办中扮演“污点证人”,台湾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原出纳陈镇慧被免予刑罚。
昨日法庭宣判时,陈水扁并未到庭。目前,陈水扁仍被收押于台北看守所。
又讯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领导人,现仍享有卸任礼遇尊崇,本应将“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却纵容家人、亲信以权生钱,致立意良善的机要费沦为家族零用金。
判决书指出,陈水扁身为“领导人”,却公开高举改革大旗,行贪腐之实,以空前繁复手段将不法所得洗至境外,“明知己咎,却以前朝不法在先,发动转型正义攻势”,企图合理化自己恶行。
判决书多达1200页
吴淑珍部分,法官指出,吴淑珍因意外受身体上残疾,固甚可悯,却以领导人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洁,反每每以权势地位,获取巨额私利,还将陈水扁职位限缩于财团豪阀之服务,扁珍二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
一审的判决书多达1200页,约3公斤重。法院在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上载明,法官将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涉嫌贪污。
二审可望半年审结
台湾媒体分析说,扁案宣判后,陈水扁将立即上诉高院。在审级设计上,高等法院是采事后审,虽然一审查过的事实,高院原则上会重查一遍,但高院开庭的速度,完全取决于扁是否会在二审被羁押。如果扁获释,扁势必以拖待变,重新上演机要费开审之初吴淑珍17次拒不到庭的前例;但相对的,如果扁被押,高院密集审理的速度则会加快,预估半年就可望审结。(中新)
四案已判 阿扁尚有多案在身
又讯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审宣判扁家四大案。检方人士指出,包括企业给款扁家案、“机密外交”款遭诈领等后续案件也已近尾声,近期将第三波起诉,但二次金改案部分仍需时间调查。
特侦组去年12月12日起诉包括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洗钱四案,是为第一波;今年5月追加起诉扁珍向前中信副董事长辜仲谅索贿,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扁珍1000万元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是为第二波。台北地院一审就前两波起诉案,判处陈水扁、吴淑珍无期徒刑。
检方表示,目前特侦组侦办的与扁相关的案件尚有“机要费”款遭诈领、企业给款扁家、二次金改等案。其中,二次金改案的案情、牵涉人员复杂,检察官仍须厘清。(中新)
陈水扁家族弊案侦办大事记
一、起诉前阶段——检方立案侦办,扁家多人被列为被告
2006年11月3日 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
2008年5月20日 陈水扁卸任,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8月16日 特侦组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
11月12日 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看守所。
11月16日 陈水扁持续绝食五天,被看守所戒护至医院强制送医。
二、法院审理阶段——扁被长期羁押,家人多次出庭、部分认罪
2008年12月12日 针对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以及龙潭购地案,台检方侦办终结,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提起公诉。
2009年1月19日 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
2月10日 连续17次请假的吴淑珍出庭应讯。
5月5日 检方依公务员对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等罪,对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追加起诉。
7月17日 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起诉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并依教唆伪证罪起诉吴淑珍。由于吴淑珍等4人在侦查中自白,检方请求法院减轻其刑。
7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从当日起到7月30日展开密集开庭。
三、法院宣判阶段——扁家人因各种罪名分别获刑
9月1日 台北地方法院就伪证案作出一审宣判:扁妻吴淑珍判刑2年,减刑为1年;扁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
9月11日 台北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等弊案,进行一审宣判。(中新)
各方回应
洪秀柱:对阿扁儿女判太轻
本报讯 对于宣判,国民党“立委”洪秀柱表示,“儿女1年的、2年,甚至还可以缓刑……其实有点不公平…你们家吃香喝辣,好处全在你家,自己的部属就很倒霉,要去坐牢。”
对于黄睿靓一审宣判可缓刑,邱毅强调,“很不公平,黄睿靓判1年8个月,已经够轻了,然后又缓刑,等于是不要坐牢的,海外很多钱是挂在黄睿靓账下,黄睿靓怎么能缓刑呢?黄睿靓可以缓刑,马永成、林德训会服气吗?” (中 新)
蔡英文:阿扁要负政治责任
本报讯 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晚亲自举行记者会回应,从两方面评价一审结果。一方面,她表示力挺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呼吁立刻停止羁押,另一方面也与陈水扁切割,说陈水扁贪污洗钱的行为,他自己要负政治责任。
蔡英文认为,陈水扁汇款海外的行为,混淆公私分界,违反民进党的廉政条例,对于政治资金的管理,引发政商关系的争议,未能符合社会的期待,疏于对家庭成员的约束。民进党认为,这仍然是陈水扁应该负起的政治责任。 (中 新)
吴淑珍嫂子:感谢法官判了缓刑
本报讯 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嫂子陈俊英被判刑2年,缓刑5年,各罚300万元。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陈俊英感谢法官给他们夫妻重新做人的机会,但对于其他的事情,她不愿多说。陈俊英说:“我们真的都很感激,给我们缓刑、重新做人的机会,至于其他的不要问我。”(人民)
台当局:尊重司法不予评论
本报讯 对于判决结果,台当局“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昨天表示,“尊重司法,不评论个案”。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陈淑容也表示,“尊重司法,不予评论”。
陈水扁律师郑文龙、陈水扁幕僚刘导、江志铭昨晚则在陈水扁办公室召开记者会,由郑文龙代为发表4点声明。声明中批评台北地院一审判决是“违宪、违法无效的判决;赶尽杀绝、抄家灭族的判决;毫无证据报复性的判决”。
郑文龙说,将尽快就判决内容与陈水扁讨论后上诉,律师团强力建议以陈水扁的名义提出上诉。(中新)
案件聚焦
一审判罚8亿 扁家仍可坐享巨款?
据吴淑珍向特侦组的陈述,20位企业家进贡扁家的钱就有12亿元,还有为数不详的钻石、珠宝以及特侦组迄今难以突破的扁家日本密账。
本报讯 陈水扁夫妇共犯贪污,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定,扁珍在“机要费”、龙潭购地案等贪污案中,总共犯罪所得恐超过8亿元(新台币,下同)。不过,合议庭认定的犯罪所得,远低于扁家数十亿海外巨款,未来扁家子女仍可坐享巨款。
由于扁珍触犯“贪污治罪条例”重罪,依法要宣告没收,不足部分则要追缴。扁家最早曝光的“海角七亿”和后来的5.7亿元,共有二笔虽遭瑞士检方冻结,但迄今仍未解冻汇归特侦组指定的专户,未来若顺利解冻汇回台湾,扁家就暂时不用面临追缴的窘境。
法律界人士表示,除非特侦组侦办“二次金改”及“机要费”案有突破发展,再新增犯罪所得,且超过宣告没收的范围,到时扁家在台资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将会遭遇冻结或拍卖的命运。
扁家海外密账到底有多少,外传有50亿元甚至百亿元的说法,但迄今都未经证实。经法院判决认定的恐只有8亿元,不过,根据吴淑珍向特侦组自曝的陈报状,20位企业家进贡扁家的钱就有12亿元,还有为数不详的钻石、珠宝以及特侦组迄今难以突破的扁家日本密账。
扁家收钱逾8亿元
扁家世纪弊案,经法院认定的贪污犯罪金额,在“机要费”案部分共有二笔,一笔是陈瑞仁检察官起诉的1480万元,另一笔是包括机密费的10415万元。在龙潭土地弊案部分,扣除扁家白手套蔡美利家族分得的8000万元佣金,和竹科管理局前局长李界木受贿的3000万元,扁珍共拿到3亿元。另外,还有辜仲谅给扁家的3亿元,陈敏熏买官的1000万元,及吴淑珍在南港展览馆弊案中受贿的9000万元。 多项合计,扁家收钱超过8亿元。
在特侦组起诉扁案后,扁案仍旧谜团重重,前两份起诉书中,不见扁家贪污总和,也不见扁家藏钱的所在地。扁除了经历审判的犯行外,那些台面下的贪赃枉法行为也应该以法律究办,这是“特侦二班”检察官不容推辞的责任。(中新)
扁家态度
陈水扁:听完判决心情平稳
本报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审判决扁家四大案。台北看守所为免意外冲突发生,在所外设置路障及大批警力戒护,内部则加派监视人力。看守所副所长杞炎烈表示,陈水扁得知判决后心情平稳。
北所表示,当天一早仍有长期为陈水扁理发的江姓女友人前往探视,陈水扁也正常放风做运动。下午宣判前,北所外就调派大批警力及设置拒马戒护,直到傍晚,拒马外仅有零星挺扁人士叫骂及抗议。
杞炎烈表示,陈水扁作息正常,下午就一直在房舍内看电视,关心自己的判决情况。法院宣判时,陈水扁一边洗衣服,一边看电视。他得知判决后,心情仍平稳,并没有异状。为防止意外发生,杞炎烈表示,已加派人力巡视,目前陈水扁身体状况正常,都有按时量测体温。至于陈水扁是否需要心理辅导,将尊重他个人意愿。(中新)
吴淑珍:律师认为刑期过重
本报讯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涉及机要费等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其委任律师林志忠昨天说,判决后暂时电话联系不到吴淑珍,吴淑珍的量刑过重,将建议吴淑珍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出来后,吴淑珍并未露面,外界则是关心身体不好的吴淑珍要如何进监牢服刑?法务部门是否有考虑在家羁押?台“法务部长”王清峰强调,目前全案还没有确定,言之过早,一切依法妥适处理。(中新)
陈致中:认罪但认为罚金过高
本报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分别对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判刑2年6个月、1年8个月。陈、黄的委任律师叶大慧表示,接到判决后再与当事人讨论是否上诉,若上诉,也不会改变认罪态度。
叶大慧强调,如果案件上诉到“高院”,陈致中与黄睿靓的认罪态度仍然不会改变,两人还会继续积极配合检方,将扁家海外资产汇回来,希望法院考虑给予适当判决。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则说,陈致中认为罚金1.5亿元数额过高,无力缴纳。(中新)
陈水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结果 | ||||
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
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
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
“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 |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3个月减为 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