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陈水扁涉嫌贪污等案,11日刚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又被曝另涉侵占“机密外交经费”共计30余万美元(约合1000万元新台币),已被列为贪污被告,特侦组预计在近期内依侵占公有财物罪侦结。若成罪,扁将再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连夜赶工印刷判决书,已于昨日下午2时许将判决书送达台北看守所给陈水扁。这份判决书共有1523页,其中文本500余页、图表约1000页,共计重达3.7公斤,一共分为3册。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如果定案,且未获减刑或赦免,依法须服刑满15年才可能假释,重返社会。
再曝贪污千万元出访款
办案人员表示,陈水扁在任内,共出访“友邦”11次。而外事部门在陈水扁每次出访前,都拨付10万美元的“机密外交经费”,作为犒赏驻外人员及宣慰侨胞之用。
办案人员发现,陈水扁在历次出访行程结束后,都会有2万至8万美元的余款未缴回,怀疑陈水扁8年来共侵占“机密外交经费”达30万美元以上。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于今年4月间已将陈水扁列为被告,并移送特侦组侦办。
办案人员指出,陈水扁应讯时,辩称相关款项作为馈赠国外政要、官员及家属之用,并无剩余,有时还须自己贴钱。况且,出访时所支领的“机密外交经费”并无明文规范,没有剩余缴回的问题,金额也常常不足10万美元。他强调,自己并无贪污的犯意及犯行。
宣判当晚扁“振笔疾书”
历经11日的重刑宣判,陈水扁的情绪看不出有特别波动起伏的情形,看守虽然松了一口气,但仍加派人力监视及巡房。看守所指出,陈水扁收看掌上型电视得知判决后并无异状,当晚睡眠和作息都正常。
陈水扁昨晨6时55分起床,并未食用所方准备的早饭,而是花钱向所方买面包吃,之后一直在房舍内看报纸、电视。看守所指出,陈水扁得知宣判结果后情绪稳定,当晚10时依规定熄灯后,以房内的微弱灯光“振笔疾书”,直到昨日凌晨零时许,才在管理人员的劝导下收笔就寝。
而与陈水扁同判无期徒刑的扁妻吴淑珍,在获知判决结果后则打电话给好友吴文清,希望吴文清下半辈子能够帮忙照顾陈水扁。吴文清说,吴淑珍打电话说判这么重,她如果要坐牢,差不多要60年才能出来,她现在60岁,再过60年,所以要活到120岁,“她就希望我帮她照顾陈水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