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6日电 陈水扁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前,向承审合议庭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台北地院认为,陈水扁遭羁押的原因及理由仍然存在,也就是他涉嫌犯下重罪,加上海外巨款仍未汇回,仍有逃亡之虞,法官认为陈水扁仍有羁押必要,因而驳回他的声请。
视频:陈水扁五度申请停止羁押被台北法院驳回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陈水扁世纪大案,台北地院已在11日作出一审宣判,重判陈水扁一家,但因他遭三度延押,且延押期限一直到9月25日才届满,全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前,台北地院仍可决定陈水扁相关声请的准驳。
由于陈水扁涉犯贪污等重罪,依检察官起诉罪嫌,足可认定陈水扁犯罪嫌疑重大,而且他和家人以洗钱到海外方式藏匿的金额,高达新台币10多亿元,目前还有5.7亿元巨款仍未查扣,因此陈水扁仍有逃亡动机。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依据相关证人证述,陈水扁在获知洗钱情事被发现后,随即设法湮灭相关事证,还以繁复的手法将账户资金再转到其它海外账户,避免巨款遭到查扣,足可显见陈水扁对曝光的款项,有积极变造、湮灭证据等情事,法官为确保日后审判及执行程序完成,陈水扁目前仍有羁押必要,因此驳回他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