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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能:提前引退的香港首席法官

  本刊记者/吕娟综合报道

  作为同在英国剑桥大学深造的李氏三兄弟之一,他曾名满香港;从律师起步,他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一任终审法院首席 法官;任期未满,他却选择舍弃已享誉13载的“一生最高的荣誉”……他就是香港首席法官李国能。

  2009年9月2日下午5时许,香港中环炮台里终审法院门口。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鲜有地召开新闻 发布会,宣布了他提早退休的决定。他还宣布该决定已获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接纳,其任期至2010年8月31日为止,比 原来的65岁退休年龄提早了3年多。 一个小时的发布会结束后,李国能微笑着向各路媒体挥手告别,而这一挥手 间,距离他1997年7月1日宣誓就任香港特区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过了12个年头。

  出身世家,投身法律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李国能是香港回归后首位、也是至今唯一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明年离任时将年届62岁,在任超过13年。 李国能是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当日获香港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委任,成为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 而香港回归前的司法终审权在英国,回归后则首次在历史上设立自己的终审法院。 “我领导司法机构已12年了, 换一个新领导是一件好事。”在新闻发布会上,李国能引述《圣经》的经文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到明年 8月,我将工作超过37年。” 现年61岁的李国能,于1948年12月生于香港,祖籍广东鹤山,曾在香港圣 保罗男女中学学习,后到英国打比郡普顿学校,毕业后考入英国剑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在1970年, 李国能获得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1973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2001年获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李国能 出身银行世家,家族中多人是政商界名人,前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及前行政会议成员李国宝是他的堂兄。 提起赫 赫有名的李氏三兄弟(李国能及堂兄李国宝、李国章),在香港几乎无人不知。当年因三兄弟同在英国剑桥大学深造而赢得了 “一门三杰负笈剑桥”的美誉,现在三兄弟依然是香港各界称颂的楷模。有人把李氏家族称为“香港的洛克菲勒家族”,也有 人把他们比为“香港的肯尼迪家族”。 说起李国能投身法律的缘由,其中还有一段典故。在英国求学期间,李国能 利用一切时间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以期更多地了解社会。当时他担任香港著名刊物《远东经济评论》的记者。1968年暑假 ,他专门到赤柱监狱采访,面对香港监狱的管理,面对英美法律制度,李国能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那次难忘的采访 ,使他确立了要维护法治精神的志向。

  亲历“居港权”之争

  “法律就像一首歌,有曲也有词,但最终还要由人来唱。

  法官需要的不是掌声,也不应该考虑受欢迎的程度。他要做的就是,依据法理去判案。”

  从1973年担任香港执业大律师以来,弹指瞬间,30余年过去了。李国能“出于律师,迁于法官”,1982年 8月任地方法院暂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1988年任御用大律师,1991年6月任暂委高院 大法官,1992年10月任行政局议员,直到1997年7月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终审法院 是香港特区的最高上诉法院,作为首席法官,李国能的地位非常令人瞩目。香港回归后的一次民意调查表明,李国能受到香港 各界的普遍拥戴,被香港人亲切地称为“李首席”。由于所从事的工作的特殊性,李国能平常不苟言笑,而且很少接受传媒采 访。他虽将法律比作歌曲,将法官比作唱歌的人,但他绝不希望法官成为舞台上表演的歌星,他说:“法官需要的不是掌声, 也不应该考虑受欢迎的程度。他要做的就是,依据法理去判案。” 就任首席法官十多年来,他成功地维护了香港的 司法独立传统,也致力于推动在司法体系上贯彻“一国两制”、落实“基本法”和准确诠释终审权。 1999年, 李国能面临了香港回归后终审法院首次涉及“基本法”的案件。 回归之后的第三天,大批内地无证儿童到香港入境 处自首,同时也拉开这些港人内地所生子女争取居港权的行动序幕。1999年1月29日,李国能根据普通法的定义就申请 居港权的“吴嘉玲案件”等17名逾期留港的港人内地所生子女作出裁决,裁定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如果能够证明父亲或者母亲 是香港永久居民,就可以享有居港权。这一裁决在香港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争论。特区政府在当年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出,港人子女的定义为出生前父母必须已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同时必须按“单程证”轮候来港。 在全国人大释法后,李国能立即在终审法院毫不含糊地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基本法”有关条文作出解释,解释是有 效和有约束力的,特区法院有责任依循。他据此撤销了早前给予17人的居港权。 这是李国能就任首席法官以来第 一次遇到的人大释法,之后的2004年和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香港终审法院的裁决作出第二次和第三次释法 。 在9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当有记者问及李国能提前退休的原因是否与“人大释法”有关时,他认为这种讲法 “完全荒谬”,“对于香港的司法独立,(我)绝对有信心。香港司法是完全巩固的,没有动摇。”

  人生无捷径

  “IQ(智商)和EQ(情商)都很重要。除此之外,一是勤奋,二是要有高尚的人格。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 ,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在香港,围绕在李国能身上的光环令很多人望尘莫及。1999年他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亚洲之星”,200 8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亲自为他颁发了代表香港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 谈到个人的成功,李国能认为 ,IQ(智商)和EQ(情商)都很重要。除此之外,一是勤奋,二是要有高尚的人格。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没有任 何捷径可走。 身为首席大法官,李国能以恪守法律精神、执法威严而闻名。有一段时间,香港部分律师的着装过于 随便,影响了法庭的庄严气氛,李国能当即向香港律师公会提出投诉。他在给香港律师公会会长的信中写道:“庭上正规着装 应该是深色西装和白色衬衣或其他不炫目的浅色衬衣,除此之外的服装类型都是不能接受的。一些男律师穿浅色西装、深色或 鲜艳的衬衣出庭,女律师则佩戴较多饰物,这均有展示个人形象之嫌,与法庭要求的庄重是不适应的。至于喝咖啡、嚼口香糖 则属于非常过分了。” 李国能推崇香港的司法体制和廉政制度。他曾指出,香港法官基本没有腐败现象。这不仅因 为香港法官收入高,拿完年薪还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更主要的是保证法官的独立。香港区以上的法官实行终身制,只有其行 为不检点才能按法律程序弹劾他。 李国能高尚的个人操守和威严的司法态度受到港人爱戴,但也因此成为个别人的 攻击目标。2000年9月,李国能就接到赤柱监狱一名囚犯的死亡恐吓。这名22岁的青年犯人在信中威胁李国能必须为他 翻案,否则就要杀死李国能及其家人。还有一次,李国能外出休假期间,其停在湾仔政府大楼地库停车场的宝马房车就被人击 碎左前窗和后面的挡风玻璃。 香港回归祖国后,开始推行双语(汉语、英语)。香港政府要求公务员必须学会普通 话,并开设了大量的中文培训班。此外,每年还派人到内地进行强化训练。但时至今日,香港法院用中文审理的案件还是很少 。这主要是因为香港所用的普通法都源自英国,其中有不少概念和用语在中文中均没有相对应的词汇,而且审判援引的判例也 多为英文,要将其全部译为中文几乎不可能;另外,香港能流利地使用中文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或审案的法官也寥寥无几。 为了推动香港成为世界上首个使用双语执行普通法的地区,李国能率先考进香港政府开设的中级班学习中文。

  享受“人生下半场”

  “不同人生阶段应有不同目标,工作了37年这么久,是退下来的时间。”

  李国能形容自己出任第一任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一生最高的荣誉”。他指出,自己基于3大理由而提早退休 。首先,他和特区终院3名常任法官,都会先后于2012年至2014年间届正常退休年龄,而数名高等法院法官亦将于2 011年至2014年间届正常退休年龄。身为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主席,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先处理好继任安排:“这些继任 安排应由一位新的首席法官去处理,不适宜由一位将于同一时间退休的首席法官去处理;这种做法可舒缓法官的继任安排。” 其次,他表示,明年8月31日,他已出任首席法官13年,“我认为,13年后,司法机构换一个新领导,是一件好事”; 而最后,他称,届时自己亦已工作超过37年,故提早退休亦符合他的个人意愿。 当被问及未来会否参选特首时, 李国能两度重申,选特首是“完全、绝对无可能的”。 “不同人生阶段应有不同目标,工作了37年这么久,是退 下来的时间。”他表示,自己的“人生下半场”,是要好好享受天伦之乐、寻求个人兴趣如阅读、欣赏古典音乐、游历世界、 打网球等,如果适合的话,他或会参与义务或教育团体,目的是要“完全退休”离开所有公职,成为一个普通市民。 李国能强调,在自己任内,香港的司法独立是完全、绝对稳固的,完全没动摇,而现任特首曾荫权和前任特首董建华领导的特 区政府,一直尊重司法独立,“我对政府当局支持司法机构的独立运作,深感谢意”。

  链接: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产生过程

  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 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 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首席法官是香港司法机构之首,负责司法机构的行政管理及执 行其他合法地不时委予他的职能。任何常任法官、上诉法庭法官或原讼法庭法官,一经获委任为首席法官,即终止担任常任法 官、上诉法庭法官或原讼法庭法官的职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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