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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调查涉黑案律师造假案 当事人自称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06:2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王亦君)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俊禄今天表示,北京律协高度关注律师李庄在执业活动中被重庆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事,坚决支持重庆警方的依法打黑行动,支持律师恪尽职守,依法为委托人服务。

视频:重庆涉黑嫌犯主动向警方检举律师造假 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按规定,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承办重大法律事务,需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备案。在重庆涉黑案件中,已有6家律所8位律师履行了该程序,其中包括李庄。

  据介绍,12月14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办案人员来到北京律协,将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李庄的决定书交给律协相关负责人,同时也交给了李庄所在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李庄的家人,逮捕决定书上写明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姜俊禄说,今天上午,北京律协已经组成5人小组前往重庆了解情况。如果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李庄有罪,北京律协将给予他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李庄从2002年起在北京执业,北京律协没有他的违纪记录。

  李庄:“我没罪”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郑琳 庄庆鸿)今天下午5时,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采访了涉案律师李庄。李庄说:“我没罪。”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在看守所会见室采访了李庄。在李庄坐下后,民警打开李庄的手铐并退出了会见室。李庄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他说:“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重庆警方:

  查明李庄四方面违法违规证据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郑琳 庄庆鸿)今天,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李庄案独家采访了重庆警方有关人士。警方表示,“查明李庄在重庆行使辩护职责期间,存在四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是“向龚刚模宣读同案犯笔录”。据警方调查,李庄在11月24日会见龚刚模时,“将两至三份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念给龚听。”

  11月26日会见中,李庄告诉龚刚模,其被指控的一些罪行,“其他嫌疑人在交代材料中并未提到你。”据警方调查,李庄在12月4日会见时帮龚与其妻串证。其间李庄曾说:“我想让你老婆出庭给你作个证,证明你不是黑社会。你要配合她说。”

  第二是“教唆龚刚模翻供”。

  据警方调查,12月4日,李庄会见龚刚模时教他在一些事情上说不知道,“就三个字完了,别的不要多说。”

  警方有关人士透露,调查中还了解到,在11月24日“李庄明确告诉龚刚模,把故意杀人案的起因和动机推给樊奇杭。”

  第三是,“唆使龚刚模谎称被刑讯逼供”。

  第四是,“教唆龚刚模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

  据警方调查发现,在两次会见中,李庄对龚刚模说,他会在开庭时提出休庭,鉴定龚的伤情,“如果法庭不予采纳,我就当庭离开,让法院开不成庭。按规定来说法庭会要求你3天以内另行委托律师,如果不委托法庭就为你指定律师。你要记得一点,坚持只要我给你辩护,法院就开不了庭。”

  同时,相关人士透露,调查发现李庄以“搞专家论证”为由向被告人家属要了30万元,而实际上支付给专家的总共只有几万元。

  批捕李庄的检察官:

  批捕不是依据龚刚模孤证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郑琳 庄庆鸿)中国青年报记者今日采访了批捕李庄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久红。

  “批捕李庄依据的是《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陈久红检察官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问:“李庄和龚刚模会面中的情况,是不是通过监听、录像等方式获得的?”

  “不是。是龚刚模个人检举,之后经其他证人作证形成的证据链。”陈久红说。

  对于社会质疑“12日拘留,13日批捕,为什么批捕特别快”,陈久红检察官说:“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后,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因此我们批捕的时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批捕时间较短,是因为李庄被拘留前,龚刚模的检举已经有了,其他证人的证据也已经形成,所以审查就比较快。李庄是13日凌晨被押回重庆的。13日上午我们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申请书,然后我们询问犯罪嫌疑人李庄本人后,就批准了逮捕。”

  “在询问过程中,李庄经常说:‘我很专业,我做十几年律师了。’但是他却不能回答我,他和龚刚模究竟都说了些什么。很多他都说他忘了,不记得了。”

  “比如我问他,当时除了宣读龚刚模的笔录,你还读同案他人的笔录没有?第一次他回答‘没有’,第二次他回答‘不清楚,记不清了’,第三次他回答‘好像有,不排除读过’。”

  陈久红告诉记者,检察官问李庄:“是你告诉龚刚模他被刑讯逼供呢,还是龚刚模自己告诉你,他被刑讯逼供?”“当时,他就不回答。”陈久红说。

  “律师想办法为他的当事人脱罪,是理所当然的,但应该用合法手段,不应该用非法手段。”陈久红说。

  据介绍,12月10日至今已有20多名相关人员陆续被传唤作证。

  龚刚模:

  “要是按李庄说的做,我的罪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

  12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龚刚模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黄唯摄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郑琳 庄庆鸿)12月14日,本报独家刊发了《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报道,披露了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马晓军等人涉嫌教唆龚刚模伪造证据,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其中,也有质疑之声。12月14日15时,在征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按法律规定完备各项手续后,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准进入龚刚模被关押的重庆市某看守所。在户外草坪上,独家面对面采访了举报李庄律师的犯罪嫌疑人龚刚模。

  龚刚模说:“我和李庄第一次见面,他问我,你被刑讯逼供了没有?如果被刑讯逼供的话,上法庭时,你要大声说出来,演示出来,我就要求休庭,这样法庭就开不下去。他说他在辽宁有过案例,那个案子拖了一年半。他说,他有经验。”

  在回答记者“是否曾被刑讯逼供”的问题时,龚刚模说:“没有。”

  龚刚模说:“李庄还念了一些同案被告人的笔录,意思是给我讲,我的同案没有咬我。他还告诉我有一个同案犯在逃。

  “见到律师本来我心情很激动,就想谈谈我的情况,问问怎么样。可他不跟我谈,还让我签了一些白条,或者一些委托书。我看都没看,他就叫我‘快点签、快点签’。我事后很担心,如果他拿这个去勒索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怎么办。”

  记者问:“你是第一次会见后,就有了举报的想法吗?”

  龚刚模说:“不是。我是见了他三次之后才下的决心。我越来越感觉到,按他说的这么做,我的罪不但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我怕会暴露马脚。”

  记者问:“为什么你感觉他帮不了你?”

  “因为见面的时候,感觉他的行为不是很正规。他说话很目中无人,看上去很傲气。”龚刚模说,“我想我还是诚实点好。如果我在法庭上像他说的那样做动作啊什么的,我想会出问题的。”

  龚刚模也坦陈,举报李庄他有立功的想法。

  他说:“我也想了挺长时间,也很矛盾。毕竟他是我的律师,但我最后还是举报了,虽然他是我的律师。我是怕如果被查出来,只会加重我的罪行。”

  “我从14岁开始工作,走到现在,对重庆打黑,我说心里话,是很支持的。但我也在其中,卷入了黑恶势力当中。我想告诫后人,告诫犯罪的人,要认罪服法,走好自己的人生。”龚刚模说。

  龚刚模堂弟:

  “李庄说他们代理的都不会死”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庄庆鸿 郑琳)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12月14日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采访。他曾多次在重庆接待李庄,并与他讨论案情。

  龚云飞告诉记者,11月初,龚刚模的妻子程琪找到李庄,双方约定辩护,律师代理费为20万元。

  龚云飞说:“嫂子打来电话,让我打钱给律师事务所。之后,11月下旬,李庄到重庆来了。当天晚上,我和他见面的时候,他说辽宁的几个黑社会官司,他在法庭上就让法庭中止了审理。他说他的本事很大,他的律师事务所关系也很硬。

  “李庄说,死刑都会到最高法去复核,‘我们代理的都不会死’。他说他有很硬的关系。他还说他愿意替死刑犯打官司,‘越是这种事情我们越来劲’。”

  龚云飞说:“第二天,他到法院去拿了案子卷宗,下午见到龚刚模。晚上一起吃饭,饭钱是我给的。当时在饭桌上,他说,龚刚模的案情很严重,死定了,除非在法庭上翻供,说警察刑讯逼供,‘我已经教了龚刚模翻供’。”

  “之后,李庄对我和吴家友说,龚刚模说警察刑讯逼供需要证据。吴家友干过警察,他去买通几个警察,找几个当事人,说警察刑讯逼供。”

  “又过了两天,他和我说官司很有难度,20万元做不下来,要再加30万元,找专家搞论证。第二天,我就又打了30万元过去。”

  “12月初,李庄又来到重庆。他说,专家意见书出来了,龚刚模的很多罪不成立。这一次,他提出再加100万元,因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一次,二哥龚刚生安排会计打过去100万元。”

  “我们打款以后,他向我们指点,一、要开一个我们栽了很多树的证据,说明龚刚模造福一方;二、说我们扶持了很多贫困儿童,可为龚刚模减刑;第三、让嫂子作伪证,说他们是长期被黑社会欺压的人。”

  “在龚刚模案子开审前,他说:‘我和中院交换了意见,当着很多领导的面说龚刚模有被刑讯逼供,要法庭当庭验伤,如果法庭不同意,我就拍屁股走人。’没两天,法院就通知延期审理。之后,李庄就回了北京。”

  谈起对李庄的印象,龚云飞说:“李庄说话很凶,只要他说话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谁插话,他就说,‘我晓得怎么做,你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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