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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龚刚模案 李庄收了1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6日02:00  长江商报

  其代理律师称收费合理,已再次申请异地审理;此案将于本月30日开审

  本月30日,也就是下周三,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将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罪名站在被告席上。24日,龚刚模的亲属与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首次曝光,双方约定代理费共计150万元,李庄代理权限包括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以及法律顾问等方面。

  这份协议中双方约定: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庄、马晓军律师作为龚刚模刑事、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的诉讼代理人。委托律师代理权限包括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协议还写到,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150万元,协议有效至一审止。

  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说,李庄共收取了龚刚模一方150万元代理费,其中包含很多方面,是合理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23日,高子程接到通知,李庄案将于本月30日开庭审理,距离李庄被批捕仅半个月左右时间。而原定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案,因其辩护人李庄被捕而延迟开庭,至今未定开庭时间。

  23日,高子程向重庆市江北法院建议,李庄案应在龚刚模案审结后审理。李庄的行为是否构成伪证、妨碍作证罪,须以龚刚模案的终审判决结果为前提。应当首先依法审理龚刚模案,然后再依据龚刚模终审判决认定的相关事实审理李庄案。目前,重庆司法机关还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记者还了解到,24日,高子程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再次请求将李庄异地审理。此前,高子程向重庆江北区法院申请异地审理,但被驳回,理由是李庄的行为地在重庆,重庆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据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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