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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爆炸事故未造成水体污染和毒气排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8日04:14  中国新闻网
兰州爆炸事故未造成水体污染和毒气排出
  1月7日,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的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爆炸着火,兰州军区总医院的医疗救援队待命在事故现场外。张玉玺 摄

  中新社兰州一月八日电 (记者 殷春永) 兰州石化爆炸事故发生五小时后,甘肃省政府七日晚在现场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此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五人轻伤、九人留院观察、五人失踪。

  通报说,七日十七时三十分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三一六罐区爆炸着火。由于该事故是由轻烃(液化气)爆炸引起,据环保部门监测报告,没有有毒气体排出。目前,消防用水全部进入隔离缓冲池,经检测,对水体没有污染。

  七日晚间,上述通报内容也通过短信息的方式陆续传送给兰州市部分手机用户。这是官方针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通过甘肃移动公司为兰州市居民发出的情况通报。

  此间的通报还说,十八时许,甘肃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赶赴现场,在听取消防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汇报后,就如何进一步处理事故、断源、计算燃烧时间,监测环境和水质等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控制火势蔓延,迅速摸清事发现场操作人员情况,严密监控事故对大气、水体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有关情况,同时向中石油集团总部报告。

  记者获悉,消防部门调集了二百多名消防官兵奔赴火场救援,同时调集一辆消防坦克和特种消防器材进行消防火力支援。八日凌晨前,在消防人员的抢救下,事故现场的火势已得到控制。但由于燃烧的物质仍然比较多,所以只能控制火情,等完全燃烧完毕后才能进行进一步处置。消防部门表示,存在重大危险火情的可能性不大。

  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环保厅官员称:“没有有毒气体排出”、“对水体没有污染”。但他也提到,在事故发生地八百米之内,因燃烧造成空气中粉尘颗粒增多,比正常值超出八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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