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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激励机制是有效动员社会资金的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1日17:05   瞭望东方周刊

  本刊编辑部

  在“办任何企业,也没有炒房来的钱快、来的钱多”的现实面前,指望富余的社会资金更多投向“4万亿”所欲带动 的领域,就像让所有的商人都把公益当工作一样不现实

  近日,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表示,由于社会资金热情欠缺、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乏力,国家或将加大“4万亿” 投资计划中的中央投资比例。此前,董大胜还介绍了2009年9到10月份,国家审计署对全国17个省和6个中央级部门 、单位本轮投资情况的审计调查的最新情况。在重点抽查的1981个项目中,存在一些地区和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落 实的情况。其中,地区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最严重地区缺口达到40%。

  要说鼓励社会资金的投资热情,从中央到地方表达的诚意不可谓不大,付出的努力、出台的政策不可谓不多。

  地方政府的配套政策更顺势前行,力度之大、跨度之广,可谓充分理解了中央的战略意图。例如福建省出台政策,重 点鼓励各类非政府的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社会事业、小城镇建设、股权投资业等七大行 业和领域。而黑龙江省在政策上更是定下了“非禁即入”的基调,不仅为民间资本开了进入公共事业的口子,兴办银行进入金 融领域也有相关鼓励的政策。

  这些政策数量既多、力度也大,然而仍未能得到社会资金的善意回应,形成足够规模的资金投入,原因有二。

  原因之一是执行上存在的问题可能降低鼓励社会资金进入之政策的可置信度。前述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的“新兴领域” ,有相当部分历来在“自然垄断”等名义下为政府背景的企业所掌控。个中政企关系有悠久的传统,地方政府在处理与这些企 业的关系上存在“老子命令儿子”式的路径依赖。虽然受金融危机及中央政策导向的影响,出于“政治正确”等考虑也不得不 释放“欢迎进入”的信号,但短时间内很难理顺其间的关系。

  一旦进入的社会资金以企业天然的逐利姿态角逐于这些公共事业领域,引起的公众不满对地方政府构成极大的压力。 由于缺乏事先透明而合理的合约规制,地方政府将陷入两难的境地。以水价为例,水贵伤民、水贱伤资。这是传统的“老子命 令儿子”的模式下从未有过的治理体验---对于民间资本而言,要他“不计成本”如何如何,显然有些强人所难。

  当然无论如何,作为强势一方的政府同样有办法“治理”,何况是在挟持“民意”、“民生”的道义资源支撑之下。 但是,对社会资金持有方来说,一旦预期到上述情况,理性的决策就是对中央到地方的鼓励政策秉持冷眼旁边的态度。

  解决这个问题,首要之处在理顺所谓公共、民生领域的政企关系。不要把引入这些领域的民间资本视为新来的“儿子 ”,不要迷信政府自己的决策比资金所有者的决策更加“高明”或“正义”,否则,再怎么强调对这些资金之使用的“透明” 和“有力监管”都于事无补。社会资金持续进入公共、民生领域最直接和可靠的动因是来挣钱而不是来花钱。要说花钱,资金 所有者自己花掉而得到的效用,不比送来给政府部门花掉要高上千倍?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重要是制定并维系有利于当 地社区社会资本形成的基本规则和程序。例如,为水价的各利益相关方提供协商的平台和基本规则等。

  原因之二是与某些被鼓励的投资领域相比,另外一些受到鼓励甚至并未受到鼓励的领域利润显著更高,而这大大提升 了对前者投资的机会成本。在“办任何企业,也没有炒房来的钱快、来的钱多”的现实面前,指望富余的社会资金更多投向“ 4万亿”所欲带动的领域,就像让所有的商人都把公益当工作一样不现实。

  问题在于,地方财政资金缺乏的现状,让地方政府有意无意地乐意与房地产领域的投机者“合谋”来推高房价、赚取 土地出让金以获得更大的财政自由度,其实质是进一步与中央的战略规划争夺社会资金。争夺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显然是合谋者 一方稍占上风,中央不得不考虑“加大‘4万亿’投资计划中的中央投资比例”。

  房地产的投机变成了一个收入再分配的过程---地方政府得到了攀升的土地出让金的实惠,率先持币进入的专业投 资人获得了高额溢价的利润,而相当部分被认为是社会中坚的所谓“中产阶级”在不断上扬的房价面前被迫大量举债购买作为 生活必需品的住房时,他们的消费力受到实质性的挤压和损害。这个再分配过程降低了房地产之外其他领域的有效需求,进一 步削弱了民间资本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兴趣。要打破这个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关键步骤在于制度性地解构地方政府与 房地产投机的利益相容关系。

  吸纳社会资金是解决投资资金匮乏的关键,而厘清社会资金的激励机制是有效动员社会资金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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