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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官员为何“嫌贫爱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8日12: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毛洪权

  最近,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调研时指出,要招商引资,但绝不能嫌贫爱富,整天围着富人转,淡忘了党的宗旨,疏 远了困难群众。要多去贫困户看一看,为他们办事再多也不过分。(1月4日重庆日报)

  应该说,薄熙来这一番话,颇为中肯,对许多干部来说,是一剂良药。然而,对于某些干部来说,不过是“言之谆谆 ,听之藐藐”,他们听的时候可能像鸡啄米一样不停地点头,但实际上并未真正放在心里。这不仅是因为薄书记这一番话仅是 道德上的要求,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而对于许多干部来说,没有考核的要求对于他们来说,基本就是一阵风而已;而且,还 在于“嫌贫爱富”与他们利益息息相关,岂能说放就放?

  整天围着富人转、“嫌贫爱富”对官员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而且,官员沾了富人财气,而富人沾了官员的权力,双 方就有交易的可能,官员才有机会进行“权力寻租”。即使官员不会利用权力进行交易,但他还是有招商引资的任务,而这又 是考核他政绩的重要指标,为了有个光鲜的政绩,为了自身的升迁,他也要整天围着富人转,否则,富人凭什么要到你管辖的 区域来投资呢?

  反过来讲,如果官员整天围着穷人转、嫌富爱贫,那对于官员一点好处都没有。官员整天围着穷人转,顶多获得个亲 民的形象,但这种形象对于其政绩是无济于事的,对于他们的升迁更是没有什么帮助。因为,那些穷人,他们手头根本就没有 掌握决定官员升迁的权力。官员的帽子是上面发的,而上面发给官员的帽子主要是看官员的政绩,通常就是GDP的增长,而 穷人手中也没有任何资源帮助官员创造GDP的增长。

  比官员“嫌贫爱富”更可怕的是,官员的“嫌民爱权”。某些干部,天天围着上级转,而民众的话却是耳边风。对待 领导是三月般的春风,对待民众则是冬天的寒风,所以在某地才会出现官员鼓动上访群众跳楼的事件。出现“嫌贫爱富”与“ 嫌民爱权”,根子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穷人和民众,他们手中并没有权力来决定官员的升迁。

  在一些国家,那些市长、省长每月或者每周都不辞辛苦地走街串巷拜访民众,无论是乡村野老还是贩夫走卒。这并不 是他们觉悟高,也不是他们亲民,“嫌富爱贫”,而是那些民众手中握有一张让他们不得不低头的选票。其实“嫌贫爱富”还 是“嫌富爱贫”,都不是件好事,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对待,这才是政府官员应当恪守的原则。不过,问题在于, 官员并不是圣人,仅仅对他们以道德上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应当让穷人摆脱权利上的贫困,让他们真正能对官员 升迁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官员整天围着富人转、“嫌贫爱富”的偏好就会慢慢地消失。

  湖南特警自杀的启示

  2009年12月12日,湖南衡阳巡特警支队副队长段俊义用一把借来的警用手枪结束了自己41岁的生命。段留 下遗书,称自己压力太大。作为打黑专案组审讯组的组长,他自杀前曾受到纪委和检察院的调查,社会的流言与怀疑更是一度 甚嚣尘上——他在依法办案,还是违法滥权?(1月1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应该是铁骨铮铮的英雄,是刚毅勇敢、坚强不屈的化身,是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保护神,自杀应该 与警察无关。然而,随着段俊义自杀枪声的响起,我们在不得不承认警察也是肉体凡胎、也有心理承受极限的同时,不禁要问 ,导致段俊义自杀的心理压力是怎么形成的?依法办案和违法滥权之间的界线又在何处?

  我们知道,每当有着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发生,警察往往被要求限期破案。段俊义面对破案压力,时常“采取点措施” ,结果犯罪嫌疑人从审讯室被抬出来后,被送往看守所,一度看守所的负责人都不愿接收了。

  笔者想起了那个耳熟能详的“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 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律师可以陪伴你接受询问的全过程。”笔者设想,让段俊义们在“ 米兰达规则”下审讯犯罪嫌疑人,还会发生自杀这样的悲剧吗?警方不得强迫公民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不得强迫公民自证其 罪,这样就迫使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放弃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依赖,避免了警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点措施”撬取口供的审讯模 式。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说,“米兰达警告”保障的不仅仅是被告人的权利,更是在依法办案和违法滥权之间划定了一个不可 逾越的界线。(焦秀侠)

  村民自治有三个突出问题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村民自治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采取威胁、贿选、伪造选票等手段破坏选举的行 为时有发生。每当选举之时,一些人为了当选,通过宴请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代表,或者向选民赠送财物、许诺利益等方式联 络感情,拉选票;也有的对选民进行威胁、恐吓,甚至对不服从其意志的进行殴打,使选举结果违背选民的真实意愿。选举成 为争夺利益的合法外衣。

  二是,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实际掌控村民自治。一些大户或者大姓家族,凭借人多优势,获得高额选票,他们是否有 能力带领村民致富,是否真心实意地为村民服务却不得而知。对“不听话”的村民采取暴力打压,其他村民因势单力薄,敢怒 不敢言。

  三是,基层自治组织及其成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难以及时有效规制。有些基层组织成员目的不纯,动机不当, 当权后不为群众谋福利,专为个人捞好处。利用管理集体企业、土地出租、集体财务、宅基地审批权大捞好处,滥用权力,村 民或者居民对其有意见也难以阻止。对基层组织及其成员乱作为行为,乡镇政府、民政部门缺乏有效的纠偏措施,向法院起诉 ,往往也会因法律规定不明确无疾而终。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张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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