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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系统检查改革将从人权保护等五方面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5日11:40  中国网

  另外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别来自两高,比如说《深化检查改革规划》,它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进一步来落实中央政法委的《司法改革意见》,因此基本上是根据自己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来进一步细化一些具体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内容也基本上是照葫芦画瓢,在具体内容上有非常大程度的细化,比如说在优化法院的司法职权配置方面,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酿成规范化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试图通过这样的改革来制约法官,过大的量刑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纠正量刑不均衡的情况,要健全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比如说要多元化的解决纠纷机制,还要完善信访的机制,还要建立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等等。这样的一些内容,大家如果要去看《第三个五年纲要》的话会发现其中的内容是非常丰富和具体。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主要是从加强司法活动中的人权保障这样一个角度来对司法改革提出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预防和救济的措施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人生权利。二是完善监管立法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和待遇。大家可能知道2009年出现了有些监管场所被羁押人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比如说“躲猫猫的事件”引起媒体很大的关注,如何来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三是保障当事人诉讼公正的权利,这是非常宽泛的领域。

  2009年如果谈到司法改革的进展的话,我们除了要关注文本上的一个规定以外,更多的要把目光放在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我觉得从实践中取得的进展看,首先我们关注这个关于检察院系统的检查改革的实践,重要的改革主要是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比如说提出对于未成年人,对于老年人这样的特殊的主体采取特殊的办案的方式,还有对于轻微的案件也采取特殊的快速处理的机制,还要建立信访的督查专员的制度,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是加强人权保护方面,检察院系统正在大力的去推进被害人的救助制度,也在逐步的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

  第三个方面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这个方面特别引人注目的一项改革是检察院系统内部加强自身的内部的监督和制约,比如说它把检察院自己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批捕权上提了一级,原来是由统计检察院内部不同的内部就可以批准了,现在提到上一级检察院来批准。还有在一些地方开始建立审查批捕的历史记录,检察院在是否批准逮捕一个人的时候原来不用听取律师意见,现在听取律师的意见。

  第四个方面是强化检查监督,在这个实际的举措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还有对看守所的执法应专项检查。

  第五个方面是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东西部地区的检察机关,互配干部挂职,是这样一些实际的做法。关于法院系统改革的实践,我觉得比检察院系统内容更加多,这也是因为司法改革本来大头主要是在法院这块,因此在法院的改革实践方面主要包括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1.健全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这个方面是主要为了解决诉讼爆炸的问题,现在开始注重对于诉讼和非诉讼机制的衔接,对于进入诉讼轨道的案件进行诉前的调解。

  2.加强规范和执行工作,执行难制止都是困扰我国民事审判事件的老大难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是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比如说快速反应机制,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的机制,执行工作的联系会议制度,还有执行联动的威慑机制,以及执行工作的考评机制等等,有一系列的举措来加强执行工作。

  3.加强执行信访申诉的信访处理机制。

  4.集中处理积案,诉讼的拖延很严重,很的案件判决以后执行不了,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的清理积案,共执行结案,案件的数量达到了22万多件。

  5.制定审判警务保障规定,主要是规范警察执法的行为,原来我们在一些地方旁听的时候听到这方面太随意。

  6.在全国实行法院社区建设,这个工作前些年已经开始了,现在进一步扩大。

  7.建立廉政监察员。

  8.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

  后面的这两项举措都是针对遏制司法腐败而展开的,上面是我对于2009年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的一些介绍。

  最后我作为学者个人我想对2009年的司法改革发表以下评论性的意见:

  1.我认为从上面的这样一些内容看,2009年的司法改革在许多方面是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我认为这样一些改革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局限在司法的工作机制的调整,而没有触及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因为我们所说的司法改革主要的是干涉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之间的一个重新配置,以及在行使司法的改革中公检法三机关重新的权利的配置。现在很多改革的举措还是局限在各部门内部的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3.我认为现在大部分的改革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检查、调整和完善。

  4.有的改革举措比如说,信访的改革举措的完善只是权宜之计,只是治标不治本,因为这样的信访制度和司法制度之间的关系如果不理顺的话会影响法院判决的稳定性和司法的权威性,不利于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的确立。

  5.有一些改革的举措要落实起来是困难重重,比如说司法经费保障制度的落实,现在根据中央政法委的司法改革意见,原来经费是由地方财政负担,根据新的改革意见,未来有一部分是地方财政负担,另外一部分是由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来分担,由于各地方差异很大,地区发展的平衡,怎么样落实政法的经费保障制度,可以说困难很大。

  6.我认为有些司法理念,新提出来的,比如说调解有限,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是无可非议,但是我觉得这样的一个观念,比如你在诉讼过程中强调调解优先的话会消减我们国家的诉讼制度,还有我们逐步建立的程序正义的理念,这样对于中国未来建立法治国家是至关重要的。

  7.我觉得有些方面改革似乎有退步的迹象,可能是强化了司法体制的固有弊端。在去年的司法改革中出现了反对的声音,有些时候过于强调中国特色因此弱化了司法独立的理念,在实践中也有一些现象可以体现出来,比如说在重庆打黑的过程中,有的时候出现了公检法联合办案的现象,也出现了法院提前介入到检察院的起诉。我觉得如果我们要全面的评价2009年的司法改革的话,我觉得在我的报告中我主要是强调司法改革取得进步和进展的这一方面,在这里主要是发表我自己个人,对于去年司法改革的一些商榷性的意见,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讨论,我的汇报就到这儿,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寿光:

  感谢熊秋红研究员,尤其是后边的七点评论,有很多可以值得讨论的地方,我们下面有一个报告人士非常关注的,就是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有请吕艳滨研究员,这个报告能不能持续的坚持下去,这次我们可以公开发布了各个省有排行。

  吕艳滨:

  我们是年度报告,从今开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们将每年一次来报告我们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作为《法治蓝皮书》参与者和撰稿人,非常高兴面对最多媒体来披露我们的报告,首先今天因为另有公务,我们执行主编调研组的组长不能亲临现场,所以他委托我向各位媒体的朋友转达他的谢意,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法治蓝皮书》的关注、支持、爱护和帮助。

  我们《法治蓝皮书》一个特点是非常注重时政,今年的《法治蓝皮书》有很多报告。这些报告我们有的是采用了很多社会型的调查方法,今天我介绍的是其中的一篇,我给大家提供了我的联系方式,如果大家对于本报告或者是其他的报告感兴趣的话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通过我们的工作室联系大家。为什么要做这个调研?法学研究所是我们中国信息法治研究的前沿阵地,我们这块的研究是处在全国领先的地位,政府公开条例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专家建议稿都是由专家刚刚完成,而且去年的《法治蓝皮书》披露了我们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伊始的报告,而《政府信息管理条例》实施一下我们的一些制度的设计是否了解我们的状况,是否可以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以及一些有关的制度在实际当中是否得到了最理想的事实,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我们的调研来提升整个社会对政府透明度的关注,来提升整个公众和公职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文化,因此我们启动了年度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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