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3日电 (特派记者 周元春 翁惠娟 秦小艳)“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在新医疗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后,“医改”再次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而焦点中的焦点则集中在如何确保医院“医改”不缺钱。有代表委员认为,要确保财政投入,就要开征“医疗税”
取消药品加成“窟窿”应由财政补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今年2月25日,卫生部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在16个试点城市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海波表示这将会是个“窟窿”。周海波称,现在医院大约有50%的医疗服务是亏本的,比如一台手术,可能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医院的运作成本和利润,很大部分是通过15%的药品加成实现的。“虽然国家规定可以通过设立药事服务费来弥补一部分,但目前药事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比率还不明确,最多也就是7-8%,那还有一半的窟窿由谁来填?”
周海波认为,医疗改革不应该导致医院经营困难,甚至是生存困难,也不应该造成医务人员减薪从而降低积极性。因此,国家财政、各级政府财政应该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对基层医院的投入,把取消药品加成形成的窟窿填好,调动医院、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从而用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医改中去。而目前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现在的财政投入一般只占医院经费的7-8%,非常少!我们希望财政的投入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确保医院的公益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建议开征附加率5%的“医疗税”
医院“医改”缺钱,但是财政又无法提供那么多的投入,该怎么办?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建议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即向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在内的纳税人征收附加率为5%的税。
姚志彬指出,目前,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方面,我国低于18%,美国为46%左右,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泰国为56%左右,而“政府投入太少一定程度上恶化到绝大多数人抱怨‘看病难、看病贵’”。
而新“医改”要求的构建全覆盖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资金问题是关键中的关键。“据专家测算,每年需要1500-2000亿元投入才可以建立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随着保障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社会的来临,需要的资金投入将越来越大。”
姚志彬表示,考虑到我国社会大转型,各方面都需要很大的投入,长期大规模增加此类预算安排的可行性“值得怀疑”,因此,建议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筹集资金,解决“医改”中医院缺钱问题。同时,他认为这个建议也是可行的:“我国有两个类似的立法案例可以参照,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两个税(费)性质上属附加税(费)。”
姚志彬提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也作为一种附加税开征,具体制度设计为:此税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5%,不考虑免税和减税因素。“按2009年三税总量32596亿元计算,可征收1600多亿元。此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公共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及城市社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