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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菊仙: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不可或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7日23:58  山西新闻网

  

吴菊仙: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不可或缺

  全国政协委员、运城市副市长吴菊仙 郭亚婷/摄

  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的犯罪率逐年攀升,恶性犯罪、临时起意犯罪、被引诱或盲从犯罪不断增多,不少平时学业和品质很好的学生也因不懂法而失足犯罪。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运城市副市长吴菊仙提出了关于把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山西新闻网记者就此话题对吴菊仙进行了采访。

  本网记者:吴市长,您好!现在,青少年的犯罪率不断上升,不久以后,或许这个问题困扰的不止是家长,有可能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

  吴菊仙: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民主法治已经成为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法治建设是我国宪法的要求。我们曾经感叹几千年封建教育影响着我们的民主意识,我们对成年人搞的是普法,但对中小学生就不该是普法的问题,而应当是法治教育的问题,要从小就开始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从小抓起。

  本网记者:您在建议中提到法治教育是区别于道德教育、普法教育的独立的教学活动,不可替代,这两种教育有什么不同?

  吴菊仙:道德和法律约束的是人们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凡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一个犯罪的人可能是个孝子或见义勇为模范,而品质很差的人不一定就会犯罪。法治教育可以促进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能够带动法治教育。同时,法律的严格规范性、实践性、专业性、违法后果的残酷性决定了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

  我认为法治教育应当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应当列进《规划纲要》。青少年如果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义务,一旦遇到问题,不能对事情做出正确判断,就容易形成犯罪事实,那样的话追悔莫及。在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法治教育这项内容,会是一个严重的缺失。这一缺失与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宪法要求不相适应,与青少年学生对法治教育的现实迫切需要不相适应,与国家民主富强的目标不相适应。为此,我建议在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中,增加“法治教育”一条。

  采访后,吴菊仙寄语全国两会:2010年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民生作为履职重点。

  山西新闻网全国两会报道组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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