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的形式让住房保障形成制度,为政策的实施执行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但是在具体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完成缓慢,覆盖面过窄、供应量有限,监督体系缺失等。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为住房保障立法,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力度。建议以立法的形式让住房保障形成制度,为政策的实施执行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建议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考核。
创新保障性住房土地有效供应,拓展融资渠道。建议能拓展多元化的商业融资渠道,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开发资金,并对承建保障性住房的中小房企给予税费、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尤其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户籍限制,将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
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机制。建议可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由省级住房保障部门或省级政府直接领导,同时建议各级人大政协也加大监督力度。(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