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黄艳秋)“独立学院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本科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探索教育投资多元化和办学模式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独立学院的地位很尴尬,一直处于‘似民似公’又‘非民非公’的状态。人们对这一办学方式众说纷纭,一提独立学院,便是‘三本’、‘高收费’‘民办’‘不负责任的伪教育’等,而独立学院本身在公办院校前也自视低人半截,‘有苦说不出’,不如母体高校那般理直气壮。”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接受记者采访时,在谈及目前社会上独立学院发展时显得有点无可奈何,他指出,目前,独立学院要发展仍需要获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独立学院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的产物,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独立学院的兴起和发展,为社会力量介入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吸引了大量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教育事业,顺应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形成。
张近东委员介绍说,自1999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第一所独立学院以来,截止到2009年4月,全国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22家,分布于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本科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探索教育投资多元化和办学模式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教育部发布的“26号令”更进一步提出了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独立学院的重视,大力支持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张近东委员向会议提交了《重视民办高等教育 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提案,其中提出了五点建议:1、包括提升独立学院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的战略地位;2、加强对独立学院的行政领导和以“国民待遇”为导向的支持力度;3、党政工团及其它群众组织建设需要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4、鼓励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学位点建设等方面进行政府指导下的有益探索;5、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总结一批典型模式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在采访结束时,张近东委员表示:“我们希望政府要平等对待各类不同的办学主体。不管是公立的,还是民办的,或者合办的独立学院都是在为国家教育事业做贡献,应当获得平等待遇,不断提升民办大学的社会地位,我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提升全社会对独立学院的认识,为独立学院营造一个平等、优化的办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