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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奕龙委员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17:1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贺霞)目前,我国互联网交易规模迅猛增长,但由于网上交易个体商户既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也很少将互联网交易收入上报税务部门,网上交易已成征税的“真空地带”,对这种商业形式的管理规定也末能有效规范互联网买卖双方的行为,网购纠纷频现,为此,朱奕龙委员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较2008年增长28.9%,其中42.8%的人在最近一年中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以淘宝网为例,阿里巴巴集团披露,2009年淘宝网注册用户已达1.7亿,年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仅2009年10月9日当天,淘宝网单日交易额达到6.26亿元人民币,当天在淘宝网上每分钟完成43.47万元的交易。而香港特区政府最新公布,2009年8月香港平均每日零售总额为6.44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淘宝网日零售交易紧逼购物天堂香港。国内“主流消费网购化”呈现出巨大力量,网货已经成为社会消费热点,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主流购物模式。然而,这些网上交易的个体商户既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也很少将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收入上报税务部门,目前已成征税的“真空地带”。

  按照我国现有相关法规,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工商局注册并取得个人经营许可,但对于网上交易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并没有具体的文件加以明确规定。所以,现在任何人随时都可以登录一家网上交易网站,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就能申请成为注册用户,缴纳一定的费用,就能从事经营活动,而网站对个人信息的认证工作却没有到位。如果要想让网店商家自己走进工商局大厅注册,主动缴纳这部分税收,除非有相关法规出台强制执行。目前为止,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是空白。另外,以何标准以及征收什么税,目前也没有相关依据可以确定。

  为此,朱奕龙委员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网络商品交易法律法规,对从事网上交易的个人(企业)网上商店,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并依法缴税。同时还要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日益发展的网上商店,有针对性地通过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和引导,严格网店实名制,通过“七天无理由退换”、“正品保证”等承诺方式打击网销欺诈、抵制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利益。

  朱奕龙,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侨联常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自治区侨联主席,宁夏银帝(发展)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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