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的分组讨论中,政协委员宋振铎的发言题目简单明了:“该管管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了。”
宋振铎委员并不反对“贷款修路,缴费还贷”的模式。只是,中国几乎所有高速公路建成之后都一直在收过路费,总费用早已超过贷款额。比如,1993年建成的首都机场高速,贷款早已还清,结束收费却遥遥无期。
丰盈的“买路钱”让人眼红。至于由此带来的巨额成本,最终还是要老百姓承担。在实施油价改革之后,舆论曾“猛攻”过路过桥费,最终不了了之。原因之一,是政府对此类收费的“默许”。一些地方政府在修路建桥之初,就将其当做赢利项目来经营,抹掉其“公共产品”的属性。
路桥费上的与民争利,是在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方面,不舍得吃亏的一个例证。鉴于中国的国情和财政实力,我们不要求政府提供完全免费且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可最起码,这些产品的“公共”性质,决定了提供者不能借此谋利,甚至要有“吃亏到底”的打算。
财政收入的蛋糕,这边多切一块,那边就会少分一点。作为纳税人,我们有理由要求,切蛋糕的手,是不是能让自己吃些亏,让民生投入这块蛋糕大一些?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