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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将督促两高清理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2: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宋识径)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督促“两高”对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集中清理。这是今天下午吴邦国委员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透露的。

  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一批新法律,及时修改一批现行法律,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督促和指导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释逐件审查研究,并督促“两高”对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集中清理。

  在监督工作方面,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4个,其中包括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效清理执行积案、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予以积极评价,同时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人大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实践证明,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严格按监督法办事。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记者从报告中看到,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法院和检察院不断改进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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