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地)“今年两会,我就如何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向大会提交了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孙南申介绍说,随着经济逐年增长和财富存量的持续积累,自然灾害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威胁与破坏程度也在不断上升。
孙南申说,“突发性灾害造成的损害十分巨大,给群众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然而,对于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中国的保险赔付率却极低,举个例子,直接经济损失达8400亿余元的汶川特大地震,所获得的来自保险业的赔付仅为18亿余元,与具有巨灾保险制度的其他国家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由此,孙南申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尽快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基础、国家财政支持为条件、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制,以有效地利用社会资金分散风险,减少因自然灾害所致的损失,并通过引进商业保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孙南申同时谈到,应出台资本市场保险融资政策,解决保险人资金筹措能力。“就现实而言,社会的需求与保险公司的供给能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再保险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一供需矛盾,而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实施尚有待于成熟资本市场的建构。因此,如果能解决保险人筹措巨额资金的能力问题,则自然灾害风险的可保性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此外,孙南申还提出,应提供巨灾保险补贴与财政救济,设定最低免赔额与最高赔偿额上限,并推行商业保险加财政救济的保险模式,实行介入保险市场的基本政策。“这是我这几年来思考最多的一个提议,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保险制度非常必要!”孙南申最后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