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栋、王飞、徐靖)三考生在去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名列前茅,却因为体检中的“基因”不过关在最后时刻被“刷”下。2010年2月2日,被称为“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的案件在广东佛山开庭。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教授何悦在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开展反基因歧视立法研究。
“基因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围,每个人都享有对自身基因信息的保密、公开、运用等自主决定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收集、揭示自然人的基因信息。”
何悦说,“基因歧视”是指根据一个人的基因状况预示他在未来可能患上某种疾病或出现不健康而对其进行的歧视。换言之,“基因歧视”是根据某个人存在的“基因倾向性”而进行的歧视。从部分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基因歧视主要表现在保险、就业、银行贷款、教育、婚姻等方面。
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周某、谢某和唐某因公务员体验时被查出带有地中海贫困基因而遭佛山市人保局拒绝录用就是典型的基因歧视案例。
何悦认为,携带有肿瘤、心血管等疾病的高发基因,只能说具有患某种疾病的倾向,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患病。因此,基于“不良”基因而在就业、保险、货款等方面给予不平等待遇显然是不公正的。
何悦说,“基因歧视”问题在我国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术界对此问题研究不够,反基因歧视立法更是空白,有必要尽快开展“基因歧视”立法研究,并为修正《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