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王光照 许恺玲
今年两会有一位代表非常“火”,五年内他四次提交有关公务员财产申报制议案。从第一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去年的“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四年的坚持使他得到的答复有了进展。他就是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9日,韩德云律师作客两报一网北京两会直播室,对读者普遍关心的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一一作答。
“财产报告与财产申报不同”
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要严格执行财产报告制度。
但韩德云强调,财产报告制度与财产申报制度不同,财产报告制度属于内部监督,是下级向上级报告,而财产申报是要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不过财产报告制度如果执行得好,就可以转向全社会共同监督,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推动作用。”
“从这一点来看,我认为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了。”韩德云说,但立法之后距离制度实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毕竟公务员的财产怎么公开,公开什么内容,老百姓如何参与监督,这都需要进一步考虑,才能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体系。
“瞒报灰色收入应有三年豁免期”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规范灰色收入,为什么不是取缔呢?这说明灰色收入有合理性的一面。”韩德云说,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需要作出妥协,只要不是贪污、受贿等非法收入,就要采取一种宽容的姿态。
“我认为,瞒报部分灰色收入如果能够自行纠正,前三年可以免予处罚。”韩德云说,财产申报制度应该看它的长效功能,而三年的豁免期就是给官员一个过渡,包括他以前有不正当的收入,只要他自行纠正,就不应该过于纠缠了,这样才有利于制度的顺利、平稳出台。
“离职后四五年也要公开财产”
韩德云说,公务员财产申报,一年一次基本上就够了,不用做得太密,应该从大处着眼。但是他强调,官员在离职后的四五年期间应该继续申报财产,“设想一下,一个官员如果利用职务牟取了不当之财,他马上辞官,监督就停止了,那监督就没有意义了。”
韩德云建议,申报的财产应该包括所有属于财产形态的收入,“甚至有些官员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等,总之一切形式的货币、实物都要公开。”观点>>
“我不看好阿勒泰模式”
今年初,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了千名县(处)级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但千名官员在收受礼金栏的“零申报”,以及房产汽车等“秘密申报”,引发质疑。
“我不看好阿勒泰模式,更不赞成全国推广这种模式。”韩德云表示,阿勒泰改革的决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作为地区试点,阿勒泰公务员财产申报层面太低,程序的合法性不充足,“有的官员会想,我为什么要公开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韩德云认为,凡是地方做出的强制性规定,都存在目的正当性与程序合法性的冲突。因此他建议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最好由全国人大统一立法,不要搞“地方立法推进全国”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