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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鸿斌代表:发放农民房屋产权证有利城镇化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7:56  人民网
姜鸿斌代表:发放农民房屋产权证有利城镇化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为人民网网友写寄语

姜鸿斌代表:发放农民房屋产权证有利城镇化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张素玲)“农民房屋没有产权证书,自身利益得不到体现,影响土地流转,阻碍了我国城镇化建设。”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日前在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姜鸿斌代表解释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原先规划为城市用地已所剩无几,现在很多城市开发的土地用地大都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由于没有房屋产权证,农民不能直接把这些土地流转起来,实现不了自身的利益和价值,使得他们在城镇化建设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甚至起到阻碍作用,像频频出现的房屋拆迁中的“钉子户”,便是很好的证明。

  “农民房屋无产权证书的危害还不仅这些!”姜鸿斌补充道。房屋作为农民的最大固定资产,由于没有独立产权,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融资,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姜鸿斌代表提出了大村庄建设这一概念。他认为,大村庄建设就是用村庄合并的方式实现农民聚集居住,通过新民居的统一建设,不但彻底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同时,使原来没有市场价值的住房用地和村落有了市场价值。

  因此,姜鸿斌代表建议:首先,国家应将大村庄建设纳入城镇建设体系总体规划,出台政策,积极给予引导和支持;第二,在土地政策方面,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不降的前提下,做好原有宅基地和耕地的置换工作,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给予农民购置新民居补贴,减免农民购置新民居的购置税、交易税等,甚至可以考虑给农民发放房屋产权证,让农村住房用地流转起来,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第三,大村庄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建议国家制定5-10年规划,解决大村庄建设中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文化、商服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第四,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大村庄建设,对此,金融部门要给予贷款支持,国家要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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