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制度等5项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同时,为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
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充分发挥裁判在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选任范围,全国人民陪审员数量由5.7万人增加到7.7万人,全年参与审判案件63.2万件,同比上升25.1%。严格规范法官裁量权,推进量刑制度改革,促进量刑公平公正。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严格审限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一些案件超审限问题。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成立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等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推进审判流程、司法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落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意见,在诉讼服务、调查取证、档案查询、公民旁听庭审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制定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完善法院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开通853个电子信箱,拓宽民意采集途径。完善简易案件速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推广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6亿元,为一些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提供救济金。
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改革人员招录办法,西部地区法官断层状况有所缓解。向全国9835个人民法庭配送法律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东中西部法院之间结对帮扶工作,积极解决西部民族地区法庭布局不合理问题,提高西部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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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加大教育力度,在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加强自我约束;抓住黄松有违法犯罪案件这一反面典型,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作出决定,在法院系统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反思在法官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整改。加大监督力度,创立司法巡查制度,先后派出4个巡查组,对下级法院的司法廉政状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14个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全国有2914个法院设立廉政监察员27745名,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直接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组成6个督导组,对各地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查处力度,颁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面清理排查举报线索,坚持主动抓、主动查,不隐瞒、不掩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去年,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7人。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在各级法院开展法官全员大培训,大力推广法官教法官、远程教育、交流挂职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制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两年培训规划,去年培训928人,着力提高把握全局、做好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组成讲师团赴中西部法院培训法官3万余人次,举办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定向培养双语人才。推行岗位轮换、技能竞赛、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在工作上、作风上、服务上发挥表率作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在各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点纠正一些法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等问题。学习推广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管理保公正”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涌现出以“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9461个集体、25452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285个集体、388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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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的办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工作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66件,走访、接待全国人大代表483人。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首次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地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地方各级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5万余人视察法院工作6千余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8.4万余人旁听案件庭审1.7万余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促进工作交流,虚心听取意见。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40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人。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级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332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70件,改判2017件,发回重审73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513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33次,聘请第三届特邀咨询员40名和首届特约监督员60名,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出台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深表感谢和敬意,恳请大家今后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四是一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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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做好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分裂、恐怖、渗透、颠覆等犯罪活动。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支持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权益。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涉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相关案件,为上述活动顺利举行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切实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三要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培训、晋级和遴选制度。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为地方各级法院做表率。
四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等地双语法官的培养,继续做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进一步解决好基层法院经费保障问题,改进人员招录办法,缓解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矛盾。继续改善边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司法条件。加强信息技术在基层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水平。
五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及时研究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执行监督法,积极做好专项报告、参与执法检查、司法解释备案等工作。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