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家族弊案专题 > 正文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上月16日裁定延押陈水扁2个月,陈水扁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抗告,陈水扁必须被延押至6月23日。
陈水扁在扁案 (“国务费”、龙潭购地、洗钱等)中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移审后,“高院”去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并于去年12月17日、今年2月8日2度裁定延押。“高院”4月16日,再以海外巨款未汇回、扁仍有逃亡之虞为由,裁定第3度延押扁,期限自4月23日至6月23日。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