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上年结余资金按规定编制预算;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纳入部本级核算,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以拨代支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向所属单位拨付资金,同时确保决算真实反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决算(草案);对部分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纠正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报账的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细化项目预算,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已将263.7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文化科技司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已将27.08万元结余资金收回,纳入部本级统一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文化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卫生部2009年度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印刷费支出不合规。
卫生部2009年在项目经费中多计印刷费支出12.6万元,留存在所属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华医学会的印刷费支出293.6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的印刷费支出15.75万元管理不够规范。
(二)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扩大范围支出181.77万元。
2009年,该院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181.77万元,用于研究生生活补贴支出。
(三)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按规定,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应用于支持本单位科研人员和团队的课题研究,但该所2009年向3个所外单位拨付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四)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
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进展较慢,截至2009年底,妇幼保健中心2007年申报获得的30万元项目经费,仅支出6.2万元,结余23.8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卫生部公报杂志社编辑部的聘用人员弄虚作假涉嫌骗取广告宣传费900余万元等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收回多列资金,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已将多计的12.6万元全部收回,妇幼保健中心已修订对印刷业务的管理规定;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该所已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23个分支机构,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财会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 914.45万元。
2009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2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 870.59万元;昆明中心支行等8家分支机构提高开支标准或以购物卡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1043.86万元。
(二)部分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2009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22家分支机构财务收支核算不够准确,其中少计收入8463.99万元、少计支出173.35万元、多计支出632.44万元。
(三)有9488.13万元资金和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9年,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7家分支机构通过多计支出、少计收入等方式,将4619.47万元放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4家分支机构的4868.66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四)结余资金22388.55万元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至2009年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5家分支机构基建结余资金10 475.15万元、杭州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的其他结余资金11 913.4万元,会计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五)接受虚假发票报账257.96万元。
成都分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分支机构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部分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257.96万元。
此外,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分分支机构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固定资产被所属单位无偿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根据规定予以纠正,并调整账目;对少计和多计收支等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对结余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合规以及虚假发票等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调整账目,并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对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强化基建和专项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