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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商局称河南航空名称造成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8日01:47  新京报
河南工商局称河南航空名称造成误解
   一名伤员被护送下飞机。昨日下午,10名伊春空难伤员乘包机抵达北京接受治疗。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本报讯 (记者李媚玲)昨天晚上9点30分,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情况通报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会上发布了撤销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登记的公告,撤销决定待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已对公众造成误解,给本来未在该公司投资的河南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据此,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作出决定,撤销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的登记行为,恢复其原有企业名称,即鲲鹏航空有限公司。

  对于河南省是否会扶植其他航空公司成立新的河南航空,河南省民航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对发展当地民航业有利的都会考虑,政府支持所有航空公司在本地的发展。

  昨天,河南航空方面未对此事作出回应,而河南航空的股东深航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航的主要工作是对事件的善后处理,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还没有考虑。

  公告称,河南航空公司原名为鲲鹏航空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由深圳航空公司控股51%,另两家境外公司控股49%。2009年7月28日,鲲鹏航空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国际航空港迎宾大道六号。2009年9月25日,鲲鹏航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股东未发生任何变化,河南未持有该公司股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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