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去年在台湾高等法院羁押庭爆料当局领导人两条脱逃管道,台北地检署6月到看守所就讯时,陈水扁说“这不是秘密啊,大家都知道。”检察官日前将扁转签为“机密保护法”的侦字案被告,追究泄密刑责,结案前欲给扁最后答辩机会,陈水扁却两度拒绝受讯。
陈水扁拒绝检方到看守所就讯的理由,是他正准备台北地院审理中的二次金改贪污、洗钱案,已经分身乏术,希望检察官能更改时间再讯问他。
台北地检署认为,实务上,侦查会尊重审判的庭期,预计将等二次金改审理告一段落后,再安排时间侦讯,由于“总统府”、“国安局”、“国防部”相关单位已回函证实陈水扁的说法不假,预计扁再被依违反“机密保护法”起诉的机率很高。
去年10月8日,扁在法院二度召开羁押庭中,为了证明他不会逃亡,最后陈述时爆料指出两条只有现任地区领导人才有的脱逃管道,其中一条是连结士林官邸和衡山指挥所的密道,指挥所有一个停机坪,危急时可以搭直升机脱逃。
陈水扁说,第二条脱逃管道是“总统府”与“国防部”中间的博爱路,马路下有一个地下道,从“总统办公室”经过博爱路的地下道,就可以跑到“国防部”顶楼的停机坪。
陈水扁爆料后,台北地检署随即分案追究扁违反“机密保护法”的刑责,并向“总统府”、“国安局”以及“国防部”等单位函查扁爆料内容的真实性,“总统府”等单位月前回函确认扁所言不假,检方于是将扁转签侦字案被告。
检察官今年6月前往看守所侦讯陈水扁,扁说自己当时的爆料并没有新意,“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检方取得扁的证述后,今年7月、8月又两度发函台北看守所、羁押陈水扁的台湾高院合议庭表示有意再次就讯陈水扁以便结案,不料扁却以还有官司在打为由,拒绝检方问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