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2·7”矿难事故调查组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在救援中,矿方提供的事故人数一变再变,原矿主还在井下藏匿了4名遇难矿工遗体。该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形同虚设,事故现场竟然找不到一名负责人。
>>事故人数
矿方说法一变再变
义煤集团渑池县巨源煤业有限公司“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由于矿方管理混乱、负责人事后逃逸等原因,事故人数一变再变,几经核查才在8日早上查清,使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十分被动。
7日17时40分许,巨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迅速赶往现场,但当班下井到底多少人、井下被困究竟多少人等核心情况始终未能迅速弄清。
据了解,救援力量赶到现场时,巨源煤矿现场一片混乱,矿方起初说下井15人,后来变成20多人,其中6人遇难、3人被困。到当晚12时左右,初步核查当班下井为33人,遇难13人。到8日早,最终的核查发现当班下井为46人,遇难26人。
>>驻矿干部
了解情况一言不发
事故人数几经变化的核心是矿方故意隐瞒,这给整个抢险救援工作增加了难度。渑池县驻矿干部事故发生后一直在现场,却始终一言不发。
事故调查组一位成员介绍说,事故发生后折腾了一晚上也没弄清井下到底有多少人,直到公安机关接举报侦破后才核查清楚。驻矿干部一直在矿上,出了问题不报告,矿方组织人员下井时,这位干部还清点过人数,明知下井人数却始终一言不发。直到8日早上,相关人员问他时,他竟然回答:“没人问我!”目前,这位驻矿干部已经被公安部门羁押。
>>原矿主
藏匿4名矿工遗体
昨天上午10时30分,“12·7”矿难事故抢险指挥部在渑池县举行新闻发布会。指挥部新闻发言人、义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李国旗通报介绍,井下救援过程中,“搜救人员第一次搜寻到13名遇难人员。经过公安机关对有关人员进行审讯核实,查清当班入井人数为46人。8日凌晨,井下救援力量成功对一处冒顶进行排险后,又搜寻到9名遇难人员遗体。”
随后,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原矿主在井下东巷道藏匿了4名遇难人员遗体。“事故发生在南侧巷道,可能事发后矿主下井,私自将遇难者遗体从南侧巷道转移至东侧巷道。”李国旗说,第一次搜寻到13名遇难者,第二次搜寻到9名遇难者,事故共造成26人遇难。
>>义煤集团
管小煤矿要管住人
8日,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措施不落实,加强监管的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措施不落实。
义煤集团负责人在向事故调查组汇报时反思:这起事故的教训极其深刻,对小煤矿的管理不是派人、资金到位就能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管住人,各种措施才能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管理混乱
井下结构图口述绘成
8日,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披露该矿管理的混乱,出现“事发时找不到领导,事后藏尸失去联系”的现象。一个隐患整改煤矿,生产调度室里存放的矿工下井登记表上显示:
12月5日,下井35人(按照整改煤矿的标注,不能超过10人);12月6日,28人下井,登记表上显示“清理出煤15吨”,每页登记表上都有值班负责人的签名。
事发后,整个矿上找不到相关负责人,无法了解相关情况,甚至想要一张井下的图纸都没有。救援时的井下结构图纸,是依据井下逃生矿工和下井搜救人员口述绘制的草图。
>>带班制虚设
5名矿长均不在现场
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大家关于煤矿领导为何不在现场的质疑,新闻发言人李国旗称,由于担任煤矿矿长要有资格证书,义煤集团委派的安全、生产、机电、通风、技术等5名职务矿长在进行学习培训,事发时不在现场。该矿的原矿长事发后都失去了联系。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所有地下矿井企业,每班必须有至少一名领导下井带班。违反规定将被警告及处罚款3万元;领导未下井而发生安全事故,出事矿井须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将关闭矿山。
>>应付检查
井下图纸全系假图
事故调查组负责人说,非法开采的情况,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查出来过。检查人员下井后,矿方在检查前把非法开采区域封闭起来,躲避监管。同时,不排除有关部门和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迁就纵容非法生产。按这样的情况,即使不出事故,这家煤矿也要依法关闭,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对不当得利予以处罚。
据介绍,这家煤矿虽与义煤集团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但实际上还是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运行,在义煤集团的人不在时非法生产,而且提供的井下图纸全是假图纸,给义煤集团提供的采掘平面布置图仅是实际生产范围的四分之一。
这位负责人称,事故调查组已经正式成立,“一定要查清原因,彻查背后的腐败,看看到底背后的保护伞是谁!”
本版据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