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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谈天价逃费案:暴露法院管理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2日12: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郑州1月22日 (记者吴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21日上午接受媒体采访再次谈到“天价逃费案”时坦言,法院内部管理有很大问题。

  据媒体报道,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利用假军牌偷逃过路费,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仅半年时间其名下的两辆大货车共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368余万元。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

  此案披露后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有甚者直接质疑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案件随即出现戏剧性变化,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时建锋之弟时军锋本月15日晚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此案因此进入再审程序,多名法官也因此案被处理。

  1月21日上午,正在参加河南“两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张立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再度谈起了这起令国人关注的“天价逃费案”。

  张立勇指出,此案反映了我们法官的素质还不够高,在法治理念上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不考虑国情,不考虑社情民意,不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离开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只考虑法律条文;反映了法官的责任心不强。就这起案件而言,法官连基本的事实没有搞清楚,基本的证据没有搞清楚。例如,假军牌为什么能跑8个月,368万元是怎么来的?据了解,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所说368元中有200万元是罚金,既然是罚金,判决时为什么要再罚200万元。

  张立勇强调,天价逃费案还反映了我们(法院)内部管理有很大的问题,比如说合议庭是不是尽到了责任,你对这个案件是怎么合议的,是不是合而不议,合而不审;审判委员不认真把关,把审判委员会变成了走过场。这都说明我们的内部管理有很多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不仅中院(中级人民法院)有责任,省高院作为一个审判监督的上级机关,也存在监督不力,监督失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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