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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辩护律师称药父母愿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16:25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 4月25日下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张显在文中表示,要求药家鑫用生命来赎罪。针对此事本网记者对药家鑫辩护律师路刚进行了采访。路律师表示,他通过媒体了解了此事,他向本网记者表示,药家鑫父母在宣判前一直在与受害人家属沟通赔偿事宜,现在还在筹措赔偿款项,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编辑:SN00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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