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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副省长:单位号召捐款属变相强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4:4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王玥 通讯员 朱昶宇

  单位“建议捐款”、“号召捐款”时,即使你不太想捐,但你能不捐吗?当领导和同事捐出数百元,即使你囊中羞涩,你好意思只捐几十元吗?昨日在广东省慈善总会召开的专题研究会议上,副省长刘昆直指“建议捐款”、“号召捐款”、为“向领导看齐”而捐的款都属于“变相强捐”。“这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刘昆透露,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已第二次就强捐问题作出批示:“强捐的问题一定要解决,明年的‘扶贫济困日’要采取措施杜绝这种现象。”

  争议

  1

  “号召捐款”算不算强捐?

  “你都建议了,人家能不捐吗?”

  刘昆:“号召”捐款是变相强捐

  “你们是否收到过强行捐款的投诉?”会议开始不久,刘昆就向省慈善总会的相关负责人发问。

  “我们没有收到过。”

  “民政厅呢?”刘昆又问。

  “我们也没有,”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回答。

  “有时只是号召,但老在建议你捐,你能怎么办?”刘昆直言,当下,种种“号召”、“建议”也渐渐演变成为变相强捐,“你都‘建议’了,人家能不捐吗?”“其实只是建议而已,也不能算强捐,不一定非要捐,你也可以选择不捐的。”刘洪说,很多人不情愿捐,但最后还是“跟上去”了,“捐了之后又不舒服,写信去告,说是强捐。”

  对此,刘昆并不认同。他说,虽然只是建议,但捐款人最后在捐款时是违背自己本来意愿的,所以虽然“建议者”的意图并不是要强捐,但对捐款人来说,已经造成了“被捐款”的效果了。

  争议

  2

  “向领导看齐”算不算强捐?

  “大家都拿200,我就不好意思拿100了。”

  刘昆:“向领导看齐”应属强捐

  “现在很多打‘擦边球’的(强捐)。”刘昆举例说:“大家都拿200,我就不好意思拿100了。”

  他说,尤其在有些单位,领导一下子捐了很多,部下不好意思比领导少得太多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向领导看齐”。

  刘昆指着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说:“我的工资和小张都不一样,如果我捐得多了,他也要跟着多捐。”刘昆说,一个人捐得太多,就会影响到同单位收入相对较少的人。刘昆认为,这也应该属于强捐行为,“让人不捐又不行,捐了又气不顺。”

  刘昆还批评了有的学校让学生强捐的行为:“本来高高兴兴来入学的,结果学校在门口放一个捐款箱,你捐了款再进学校。”

  建议

  如何扼制“强捐”行为?

  “口头、书面建议(捐款)都不行!”

  违规强行摊派 监察部门处理

  “我昨天想了一夜,应该用什么词来批评这种行为。最后我想到了:亵渎!”刘昆说,强捐行为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

  “强捐扼杀了慈善的生命。”刘昆认为,很多人有善心,但人家主动给多少和你强迫人家给多少是不一样的。

  如何扼制“强捐”行为?刘昆提出,不能停留在泛泛的号召上,必须制定规范,违规者应坚决处理。“建议(捐款)的也不行,口头、书面建议都不行!”

  刘昆就此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不允许下达个人、单位捐款数额;第二,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第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不允许以捐款为条件,也不允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请省民政厅就此形成文件,对明知故犯、违规‘强行摊派’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必要时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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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慈善总会将设监事会监督

  每季度汇报并随时接受询问,善款禁用于日常开支和“三公”消费

  新快报讯不少人在昨日的专题研究会上指出,“郭美美事件”后,中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受到很大影响。广东的慈善机构应如何提高公信力?刘昆昨日透露,广东慈善总会将设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

  监事会可随时发起询问

  刘昆透露,为了强化监督,省慈善总会将设立监事会制度。对于监事会的组成,刘昆表示,将邀请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审计协会等专业社团的代表进入监事会。“我们要提高监事会的专业化,很多问题专业人士才看得懂。”

  刘昆也表示,欢迎社会独立人士加入。“只要是持独立观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我们都欢迎。”

  他表示,监事会成立后,将建立监事询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向监事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省慈善总会须每季度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如果监事会发现什么问题,慈善总会要随时接受监事的询问,“有点类似人大监督中的询问制度”。

  善款和“三公”经费分开

  刘昆还表示,每半年省慈善总会应向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明示总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善款的筹集情况,公布善款的使用效果。

  担任过数年财政厅长的刘昆相当重视财务的监管。他强调,省慈善总会本部的行政管理费用和从事善款筹集、使用的直接费用,须分别运作和管理。

  刘昆提出,今后总会的日常开支,一部分要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财政拨付部分补助资金来解决,一部分要通过基金运作等方式、获得利息收入来解决。 “总会筹集的所有慈善资金只能用于慈善项目运作、管理、推广等直接开支,绝不能用于无关项目,特别是不能用于总会日常开支和‘三公’经费!”

  他提出,财政、审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总会善款使用情况、日常运作开支、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监管。

  善款公开新规争取11月实施

  用善款进行的采购也要对社会公示

  新快报讯副省长刘昆昨日表示,除了捐赠人要求不公开的之外,省慈善总会所有善款都应向社会完全公开,用善款进行的采购也要对社会公开。

  在公开的方式上,刘昆提出,不能是“大而化之”的。他说,慈善总会每年筹集到的款项及使用情况,向监事会报告后,要向社会完全公开,而且财务公开应细化到“目”。

  另外,定向筹集到的款项的使用、管理情况,要向监事会和捐赠者报告,除捐赠人要求不公开的以外,其他应专项向社会公开;非定向筹集到的款项使用、管理和各种费用情况,要每个季度向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刘昆还表示,所有用善款进行的采购行为,也应接受公众的监督。他提出,限额以上的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采购行为完成后要及时上网向社会公开。

  善款用得好不好也要让老百姓知道。刘昆提出,要加强对善款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每个项目完成后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其中重大慈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同时,要规范慈善账目管理,所有账目资料都必须及时整理归档,随时提供给媒体和公众查询。

  “要建立起这套公开的机制大概要多久?”刘昆问。

  “两个月左右。”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回答。

  刘昆给出了一个期限:“再给多一个月给你们,要争取在今年11月1日起有新的规范可以实施。如果财务上有困难,可以向省政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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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济困日多所高校要求捐款

  新快报记者昨日采访发现,在今年的“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广东多所高校都要求学生捐款。

  一位在广州大学城某高校就读的大二女生告诉记者,期末考试之前,学校要求同学们为扶贫济困日捐款,虽然下发的通知上清楚写着“捐款以自愿为原则”。但最后班长传达下来的要求则是规定了每位学生捐款不少于5元。该要求受到了不少同学抵制,后来班长和学院进行沟通后,便不再强制捐款了。

  今年6月30日,一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硬性摊派,强迫学生捐款》的帖子在网络热传。事件曝光后,珠海市教育部门表态说,其下文时只是说“建议”,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改成了“必须”。

  “人家挣200元钱,愿意捐出5毛钱,这是人家的善心,但你强迫或变相强迫人家捐100元,就把人家的善心给淹没了。”

  ——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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