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涂露芳 在康菲公司8月31日提交溢油情况报告后,蓬莱19-3油田是否已真正彻底封堵溢油源备受关注。昨天,国家海洋局明确表示,根据日常监测数据和现场核查情况、专家审查意见,认定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没有完成,并要求康菲全面停止19-3油田的生产。
此前,国家海洋局已责令发生溢油的B平台和C平台停产,鉴于康菲后续处理措施不力,未能在规定的8月31日最后期限内彻底查找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国家海洋局做出了更严厉的处罚,即油田7座钻井平台全面停注、停钻、停产作业。
仍有油花持续溢出
国家海洋局认为康菲公司在落实“两个彻底”方面初期进度缓慢,后期逐步加大溢油处置力度,利用多种手段查找溢油源,初步查找了事故现有的溢油原因,调集专业海上溢油处置设备围控并清除油污,安装集油罩回收B平台附近海底溢油,派潜水员清除C平台海底油基泥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8月31日,B平台附近海域集油罩内液体累计回收总量约305立方米,累计污油量约28升;C平台累计清理海底油基泥浆406.5立方米。
但海监执法人员经卫星、飞机、船舶、现场远程视频和溢油雷达、水下机器人等现场监视监测核查表明,目前C平台海床残留油污未彻底清理,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并有油带存在;B平台附近溢油采取集油罩回收的方式,也不是根本措施。因此,总体看,康菲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9月2日,联合调查组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总结报告的审查意见。
海洋局方面经过各方调查后判断,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长期油气生产开发中,破坏了该采区断层的稳定性,且截至目前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如维持现有开发方式可能产生新的地层破坏和新的溢油风险。为防范新的危害,保护渤海海洋生态环境,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在19-3全油田停产。
责令继续封堵溢油源
同时,海洋局还责令康菲公司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继续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并及时清除溢油事故油污。康菲公司何时才能恢复作业?海洋局方面表示,只有在重新编制蓬莱19-3油田开发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核准后,康菲才能逐步恢复生产作业。而此前,康菲必须重新修订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解除“三停”。
实施“三停”期间,康菲公司为开展溢油处置的一切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污染损害的前提下进行。为保证安全、保护油藏和减轻地层压力而必须实施的泄压作业,或为封堵溢油源实施的钻井作业,应抓紧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案并经合作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认可,主动接受中海油总公司的严格监管,确认作业确有必要并保证不再发生新的溢油和其他环境风险。
有关事故处置工作进展的信息,海洋局要求康菲在第一时间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蓬莱19-3油田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气田,2002年投产,预计在今年达到产量高峰,日产原油预计达60000桶。去年,19-3油田日产原油56000桶。
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索赔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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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油属于责任事故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在勘察溢油事故现场、质询相关责任方、调阅大量原始数据资料等工作基础上,对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初步认定,造成此次溢油的原因从油田地质方面来说,是由于作业者回注增压作业不正确,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形成窜流通道,因此发生海底溢油。
据调查,康菲B平台作业没有执行总体开发方案规定的分层注水开发要求,B23井长期笼统注水,无法发现和控制与采油井不连通的注水层产生的超压,造成与之接触的断层失稳,发生沿断层的向上窜流,这是B平台附近海域溢油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B23井注水出现异常,理应立即停注排查,却未果断停注,造成溢油量增加。
另外,C平台作业未进行安全性论证,擅自将注入层上提至接近油层底部,造成C20井钻井过程中接近该层位时遇到高压发生井涌。
联合调查组认定,由于康菲公司没有尽到合理审慎作业者的责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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