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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温州动车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21:42  新华网
资料图:7月23日21时40分许,在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登上严重破损变形的车厢里抢救受伤乘客。新华社发(陈侄辉 摄)   资料图:7月23日21时40分许,在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登上严重破损变形的车厢里抢救受伤乘客。新华社发(陈侄辉 摄)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 7月23日晚20时38分许,北京南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的D3115次列车在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双岙村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多节车厢坠落高架桥下,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7·23”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高度重视,及时组成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和相关工作制度。事故调查组按照严谨、求实、高效的原则,夜以继日,紧张有序,加快了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度。据他透露,通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调查组已经掌握了大量对这起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有价值的证据和信息。

  他说,通过初步分析发现,这起事故既暴露出信号系统设计上的缺陷,从而导致雷击造成的故障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故障发生之后,应急处置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可以说,这起事故确实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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