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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人士称陈水扁最快2018年可获假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17: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13日因二次金改案被判刑18年。由于旧法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上限是20年,陈水扁已因龙潭案等被判刑17年6个月定谳服刑,即使日后其他各案有罪定谳,刑期至多就是20年。

  报道说,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遭控利用金控并购,向“国泰”、元大马家索贿6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检方特侦组2009年12月间,起诉扁夫妇贪污。全案一审时,台北地方法院周占春合议庭以金控并购并非台当局领导人职权,判扁夫妇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13日改判,改依台当局领导人在金控并购具实质影响力,以贪污罪改判陈水扁有期徒刑18年。

  陈水扁于2010年11月11日 ,已因龙潭案、陈敏薰买官案,遭判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定谳,并已于2010年底发监服刑;“公务费案”更一审2011年8月26日则被认定不构成贪污,只依洗钱、伪造文书判刑2年8月,全案仍在上诉。

  台湾法界人士指出,“刑法”是于2005年修正,将合并执行刑提高为30年,但陈水扁被指控的犯罪时间,都集中在修法之前,只要陈水扁所涉案件未来不被判无期徒刑定谳,即便各案都判有罪定谳,合并的结果,最重就是20年,使得金改、公务费等案未来定谳的刑度,意义不大。

  法界人士指,陈水扁曾于2008年侦审期间遭羁押约700天,未来若判刑20年定谳,由于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若扁在监期间表现良好,最快只需服刑约8年,即2018年,就可申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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