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2月15日电(记者姚雪青) 15日晚,丰县召开了“12·12”交通事故以来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受伤学生伤情及事故赔偿情况。
据介绍,8名受伤学生中,有7名伤情继续趋于好转;另一位重症患者14日晚已意识清醒,能认写,生命体征稳定。
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县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本次事故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因其无力支付巨额赔偿,县政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10年度江苏省农村居民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标准,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25.26125万元,同时一次性支付抚慰救助金25万元,合计50.26125万元。
张斌称,关于事发时车辆实载人数问题,目前徐州市和丰县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正通过学校组织,采取学生问卷调查、同学间互相印证调查、现场模拟、教师谈话、专家论证等方法,排查当时乘车学生,准确结果将第一时间发布。
另据了解,徐州市、丰县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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