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田兴春)12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贺铿委员提出:教学评估验收,教育部大概搞了十几年,学校里怨声载道。对学校提出进行评估时提前两三年通知,这两三年学校校长一是抓钱把硬件条件改善一下;二是凭关系,将来评的时候可以说说话;三是弄虚作假。什么备课,教案是怎么写的,考试卷子是怎么搞的,这完全是花了大量的力量去弄虚作假。就做这三件事,最后完了,过去了,所以学校对此意见很大。
袁贵仁回应说,关于高校的评估工作,对高校实行本科教育评估是高教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通过评估要巩固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要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以推动教学管理制度化建设。在以往的评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评估标准、评估手段比较单一,工作存在着简单化形式化的倾向。今后我们需要作的是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改进评估方式,提高评估质量,达到评估的目标。
一是强化自我评估。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公布学校本科教育质量自我评估的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要开展专业评估。开展行业深度合作的专业认证和评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适应。
三是实行分类评估。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促进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
四是探索国际评估。有些专业可以按照国际标准,由国际机构进行评估。
五是建立常态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减少评估工作对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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