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唐英年星期二发表声明,指他在特首电视辩论中公开另一候选人梁振英多年前在政府内部讨论商业电台牌照续期和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立场,是因为事关重大公众利益,唐英年说,知道自己抵触了行政会议保密制的要求,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唐英年在声明中表示,保密制是确保政府内部讨论时,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但事实上,过去行会泄密和违反集体负责制的事件不断发生。梁振英本人也时常发表违反政府集体决定的言论,挑战集体负责制。
唐英年又指,特首曾经对违反的成员作“公开不点名批评和谴责”,他又引述报导指称特首四次向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发出警告信。唐英年说,如果他当选,承诺会检讨行会在政府决策上的角色和内部运作要求。包括保密制、集体负责制的操作及豁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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