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称不会因外界聚焦改变钉子户补偿标准

2012年11月24日10:52  钱江晚报

  温岭大溪镇政府昨日首次回应此事

  26万的补偿数额不变 绝不断水断电逼罗家搬离

  本报讯 温岭的这幢“钉子楼”,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本报11月23日A10版已有详细报道)。

  但人们发现,和此事相关的温岭铁路新区管委会,以及大溪镇政府,却一直保持沉默,没有接受各方记者的采访,仅仅在前天傍晚发出了一份500多个字的“情况说明”。

  直到昨天下午,大溪镇政府首度对相关问题作出正式回应,镇宣传、统战委员林旭方接受本报采访。

  为什么房主否认“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的内容,不是22日当天的

  22日傍晚6点左右,大溪镇党政办曾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说到“目前该户思想已有明显转变,基本接受拆迁补偿政策”。结果房东罗保根却明确否认“接受政策”的说法。

  对此,林旭方的解释是:在此之前,下洋张村应书记一直在跟罗保根沟通这个事情,沟通过程中,罗保根的想法有所变化,交谈中有接受政策的意向:“所以22日下午的会议中,村里应书记提到了这个情况,最终被写进了情况说明中。”

  林旭方承认,说明中的这个内容,说的并不是22日当天的沟通。

  另外,林旭方还透露,22日晚上11点多,按照镇政府要求,村里的应书记又和罗保根夫妻谈了一次,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快一点钟,只不过依然没有结果。

  镇政府会不会因为社会关注而让步?

  补偿额度不会变,不能因此坏了规矩

  说到双方在补偿问题上的差距,林旭方很明确:“肯定不会因为外界的聚焦,而在补偿问题上作出让步。”

  他说,政府最多也只能给26万补偿金:“这个有政策参照的,不能因为他一个人坏了规矩。”

  曾有网友说,看照片,罗保根家的5层楼的最上面两层像是临时加盖的。对此,林旭方说,没听说房子有这样的问题,当时测量队曾去检查测量过房子的情况,只发现房子前后地基尺寸上略有超出。

  记者也向下洋张村的一些村民进行求证,基本都得到了一致的回答:“10年前老罗家房子盖起来时,就是5层的,和周围邻居的层数一样高。”

  要是一直谈不拢怎么办?

  不会采用停水断电的手段逼罗家搬离

  在林旭方看来,“钉子楼”的情况应该只是暂时的,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迟早可以顺利解决。

  记者问,万一一直谈不拢怎么办?“我们已经做了打算,大不了楼就留在那里,路我们照修。”林旭方说,肯定不会对罗保根采用停水断电的手段逼其搬离,一定会等到他自愿搬离。

  “钉子楼”站在路中央,会不会存在安全问题?林旭方觉得暂时不用太担心:“新大道建设分三期,现在这条站前大道只是一期工程,离竣工还远,要等后两期工程都完成才会考虑通车。至少目前这里不会有太多车辆经过。”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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