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 记者刚刚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12·4”汕头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已于昨日被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4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发生一宗致14人死亡、1人重伤的恶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于当晚在普宁市梅林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双云,男,现年26岁,仅小学文化程度,系湖南省攸县皇图岭镇双和村人,陈店镇新溪西村陈某鹏文胸加工厂的员工。2012年11月下旬,厂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上报的加工件数与车间核对数不符,怀疑其虚报加工件数赚取工钱,并因此拒付犯罪嫌疑人11月份的工资。刘双云与工厂老板陈某鹏多次交涉未果,因此产生报复陈某鹏的念头。12月4日下午3 时30分左右,刘双云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进入工厂,分别在工厂大门口及一楼堆放海绵和布料处、楼梯口等地方泼洒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几捆布料后逃离现场。大火迅速由一楼蔓延至楼上,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共造成厂内15名工人被困,其中14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原标题:汕头市恶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