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王松南
重庆商报讯 近日,社会和网络上出现“2012年12月21日是所谓‘世界末日’”的言论,国内外多名科学家及宗教界人士一致批驳所谓“末日”谣言。市公安局昨日发布消息,如有人借机编造、散布谣言,诈骗敛财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将依法处理。
12月9日,重庆荣昌县两名人员在街道利用喇叭向过往群众散发“世界末日”等歪理邪说,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行政拘留。12月12日,两男子在重庆北部新区627公交站站台散发“世界末日”传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对所谓“世界末日”谣言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市民若发现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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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