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江苏泰州姜堰撤市设区

2013年01月05日05:19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国柱)记者昨天从泰州有关方面获悉,姜堰撤市设区已经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批准,姜堰行政区有关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姜堰撤市设区的消息,是昨天上午泰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该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上宣布的。据介绍,姜堰撤市(县级市)设区的消息一直备受各方关注,泰州市政府也一直做这方面的努力,姜堰撤市设区日前已经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批准。与部分地级市新增行政区在撤销原有行政区基础上不同的是,泰州新增姜堰区并没有撤销原有的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的行政区域与原有的姜堰市一致,将与泰州中心区一道融合发展。姜堰区的设立对整个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原标题:国务院批准姜堰撤市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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