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
陈增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增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