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高峰 穿丝袜
多位年轻女性反映相同遭遇
针上是否携病毒尚需化验
通讯员 一衣 徐家琪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3月27日,有网友微博爆料,温州市区“26路公交车上一女的,说自己屁股被人用针扎了,然后整车人都被关在车里……”
微博发出来后,立即有年轻女网友回应,说自己也有类似遭遇,情节惊人相似。
目前,温州鹿城警方已介入调查。
年轻女乘客
臀部拔出一根绣花针
3月27日下午5点多,正是晚高峰时间。
公交司机郭师傅开着26路公交车,车上的乘客挤得满满当当。
郭师傅说,快到新桥头站点时,突然有乘客大叫,“哎呀,谁用针扎我?”
乘客们朝惊叫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名女乘客从臀部拔下一根缝衣针,约有四五厘米长。
女乘客气得满脸通红,来到郭师傅身边要求靠边停车。
很快,郭师傅将车子停在新桥头站点,向辖区派出所报警。他锁好车门,并劝车上的乘客配合调查。
虽然有乘客抱怨自己要赶时间,但大部分乘客表示理解。
乘客成先生说,如果有人故意,行为确实太过恶劣,应该揪出来。
车上5名可疑青年
接受警方调查
接到报警后,鹿城公安分局广化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首先让离女乘客比较远的老人、小孩和学生下车,然后展开调查。
车厢后面的乘客很快被排除嫌疑,最后只剩下女乘客身边的5位年轻乘客。
5人被民警带下车询问,并做了身份等信息登记。
但由于扎针时没有目击者,车上监控也没有拍到当时的情形,一时难以确定肇事者。
民警推测,此举可能是恶作剧,也可能是性骚扰,当然也有可能是无意的。
以防万一,这位女乘客到医院做了紧急消毒处理,并准备把这根缝衣针送去化验,确定针上是否携带病毒。
目前为止,警方尚未接到这位女乘客的化验报告。警方表示,一经查实,将从严惩处。
4个月前同一辆公交车上
也有女乘客被扎过
这并不是个案。
昨天中午,网友“Hi林小燕”说,“我的遭遇一模一样,也在26路公交车,已经报警了,并提交所有证据,这个变态的人怎么还没被抓住?”
记者联系了发微博的林小姐,她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11月底,傍晚快6点了,我坐上了26路公交车。刚上车的时候有位子,后来我给一位老人让了座,自己则站在过道上。
我感觉到旁边有个男的贴我很近,手在我大腿上摩擦。我以为是偷东西的,就故意站远了点,特别留意他。
这个男的约二三十岁,后来跟我并排站着。突然,我感到屁股上一痛,下意识地拔下根缝纫机的针。
车子正好到了上桥公交站点,旁边这个男的立即跑下车了。
下车后,我记下了公交车车牌,到黄龙那边的派出所报了警,提交了缝纫机针等证据。
但4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音讯。
扎人男子
可能住在附近
26路公交车横跨温州新老城区,有30多个站点。
3月27日女乘客在新桥头站附近被扎,而林小姐则在上桥站附近被扎,之间只隔了一个公交站点。
林小姐说,前不久,她弟弟的一个女同事也在26路车上被扎了,嫌疑男青年同样在上桥站下的车。
林小姐分析,这个男青年很可能就住在这一带。
林小姐还发现一个共性:3次被扎的时间都处于晚高峰公交车最拥挤的时候,被扎的都是20多岁的年轻女乘客,而且她和弟弟的女同事当天都穿着丝袜。“这个男的肯定心理变态。”
据记者了解,有类似遭遇的还不止她们3人。以前也有网友发过类似微博,这次的微博发出后,另一乘客也向有关单位反映自己有被针扎的经历。
律师:
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嫌疑男子为了获得自己精神上的快感,采用针扎的方法对公共场所不特定的人造成伤害,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将按治安处罚法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并向受害人道歉。
如果针头上携带乙肝、艾滋等病毒,看实际危害情况,严重的将构成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已传染多人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受害人的病无法根治或造成死亡后果,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