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06月24日11:56  中国新闻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93 218.54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48 184.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5034.2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89 999.2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23.52万元,其中2012年2718.6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19.27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预算管理网络,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强化了内部审计机制建设。本次审计的部本级和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自行调整10个项目的部分支出内容,涉及预算支出1314.99万元,

  2.2012年,部本级4个项目中部分预算申报内容重复,涉及资金232万元。

  3.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分别立项,建设了内容、用途基本相同的法规政策查询数据库,共安排资金183.01万元(其中2012年79.6万元)。此外,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也建设了部分内容重复的法规政策数据库。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使用财政资金913.5万元(其中2012年412万元)建设的5个信息系统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功能无法使用、建设目标未完全实现、交付后尚未使用等问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2012年,部本级超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472.16万元,1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6.2012年,部本级有19个会议存在超标准支付会议费或由地方负担会议费的问题,涉及金额165.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1.53万元,另有10个因公出国团组超标准支付住宿费31.11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预算时,未将580万元预算资金细化到各个子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16个软件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核算与管理,涉及资金974.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经审批,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收取培训及考试费98.1万元,其中2012年71.95万元。

  3.截至2013年2月,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尚未对2009年交付使用的康体综合楼等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4346.67万元。

  4.部本级1271台在用的工作计算机中,1134台使用了非正版办公软件,900台未安装正版杀毒软件。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50个,2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4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出国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部分项目建而未用等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果,研究制定预算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按规定进行管理核算;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要求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对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安装正版软件;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统筹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等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协调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申报内容的审核,避免重复申报,确需调整预算内容的,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已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议管理办法》;对出国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费的预算审批和核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出国团组的管理;对部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使用非正版软件等问题,表示要加快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研究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尽快完成预期目标,6月底前完成部机关正版软件的安装;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正在研究修订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表示要及时清理近年来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将软件产品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已责成信息中心向物价部门申请前台技术支持商的培训和技术考试收费标准。

  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以下简称土地规划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土资源部本级和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 673.92万元,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2 578.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5 095.7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67 09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2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113.88万元,其中2012年617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667.3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信息系统在线监管,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此次审计的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战略研究中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中心)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已签订、租金已明确的情况下,仍在项目预算中分别多申领办公用房租金财政补贴94.55万元、39.31万元。

  2. 部本级及7家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等,涉及金额12 689.4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等项目中列支物业管理费311.07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62.65万元用于9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2)2011年和2012年,所属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航遥中心)、土地规划院、宣传教育中心挪用财政项目零余额账户资金2460.04万元用于市场项目支出,其中2012年1616.0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动用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超标准购买赠送高档外事礼品。

  (4)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在财政项目中分摊列支其下属培训中心房屋维修工程支出27.6万元;在全国地质资料馆专项业务费项目中无预算列支宣传片制作费30万元。

  (5)2012年9月起,所属航遥中心在已按合同约定向承担其飞行任务的通用航空公司支付飞行费的情况下,又向机组人员发放绩效津贴13.44万元。

  (6)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地质矿产信息系统整合集成与应用”等项目中列支离休干部休养会议等支出16.68万元。

  (7)2010年,所属土地规划院在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项目中超预算支出9748.19万元。

  3. 未按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方式支付财政资金3407.8万元。

  (1)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提前向项目单位拨款1125万元;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由零余额账户一次性全额拨付合同款,又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合同保证金1325万元存放于实有资金账户。

  (2)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620.1万元和268.42万元,用于归垫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未将收回的基建借款和供暖费退款69.28万元归还零余额账户,而是直接存入实有资金账户,其中2012年24.28万元。

  4. 扩大范围或超标准开支会议费等107.84万元。

  (1)2012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5.4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审计抽查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某酒店发生的会议费账面支出合计103.47万元,实际仅支出64.84万元,其余38.63万元主要用于报销日常餐饮等支出,其中2012年30.4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某会议17.29万元费用中,有3.74万元用于购买高档酒水等。

  5. 2012年,部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66万元。

  6.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国地质博物馆、战略研究中心和咨询研究中心以项目用车名义,通过租赁形式变相配置公务用车共计24辆,并在财政经费中列支租金合计193.96万元。

  7. 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570.3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5个。

  (2)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将应公开招标采购的图形工作站设备232.33万元,拆分为两批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3)2011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其远程调度监管平台研发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

  (4)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将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合计138万元,其中2012年4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收费2186.5万元。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定标准,在承担部本级相关评审工作中,向矿山企业或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服务费共计459.65万元,其中2012年189.3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关司局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举办多期培训班,未经批准,由承办单位自定标准收取培训费1726.85万元,其中2012年608.83万元。

  2.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57万元。

  (1)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未经批准,将持有的1382万元股权对外转让并取得收益1148.13万元,在冲减账面对外投资后余款1078.13万元计入其他收入。

  (2)2012年,所属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合同金额225万元。

  (3)2012年,审计监盘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1183件宝石库典藏品,盘亏3件,盘盈1件。

  3.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190万元。其中:

  (1)2011年起,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自行决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因违反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该系统建设方案中无总体投资测算,软件研发和硬件配置分散由各地质调查项目单位承担。目前已安排软件研发费用690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于2011年立项的馆藏品保管库改造工程尚未单独建账核算(该项目于2012年4月获得首批财政拨款500万元)。

  4.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资金往来结算中使用不合规票据,涉及金额2680.91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6个会议的132.7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10.43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7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7个,1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问题;所属法律事务中心对201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仍继续从土地证书销售收入中收取证书管理服务费。截至2012年底,共计应收3453.5万元,已实际收取207.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重复申报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资金,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决算(草案),商财政部研究解决超支挂账的问题;对未按规定支付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对变相配置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并进行清理,对超编超标车辆责令清退;对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已收取的款项上缴并商财政部处理,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违规收费等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并对各司局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强制性评审、评估、培训等服务并收费的事项进行清理;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尽快清查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违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违规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规定;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统筹和审核;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等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现场审计结束,中国地质科学院已将挪用的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了决算(草案);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已清退违规会议费支出2.2万元。

  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环境保护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91 407.25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602.1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0 805.1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7 531.6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68%。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8247.78万元,其中2012年问题金额36788.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646.24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项目预算6000万元中,为31个省市级监控中心安排支出预算4922.12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两个项目中超预算支出120万元;部本级超出财政部批准的额度,动用机动经费15.65万元解决本单位改革性补贴和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3. 部本级及三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其中:

  (1)2012年,部本级23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

  (2)2008年至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在“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33 620.29万元,其中2012年度9016.54万元;未编制201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1176.74万元。

  (3)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上报政府采购计划561.67万元,实际执行10 855.93万元,超计划10 294.26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上报政府采购计划1235.69万元,实际执行7423.76万元,超计划6188.07万元。

  (4)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组织16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时,在与5家单位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上述5家单位分别中标,且中标金额与委托合同金额相同。

  (5)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和环科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涉及金额935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委托给承担单位。

  4. 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7个单位每年虚报“百名人才工程”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实施办法未出台,相关工作未实施。

  5. 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两个项目累计结转资金分别为579.9万元、380.86万元的情况下,再次申领2012年度项目预算500万元、700万元。截至2012年底,两个项目累计结余686.9万元、479.86万元。

  6. 部分预算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5 129.59万元。

  (1)2011年,环境保护部决定停建所属环科院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风洞实验室改造项目,由此造成前期勘察设计投标等费用164.25万元损失、另有1532.51万元项目资金闲置。

  (2)截至2013年2月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等因招标无效或投标单位质疑等一直未执行;该项目累计获得的36 549万元资金(中央财政资金2.1亿元,集中地方配套资金15 549万元)中,有31 608.83万元闲置(占86.5%),部分资金闲置5年以上。

  (3)2012年,所属环科院申报购置1辆公务用车预算25万元,因车辆配置超编无法执行,资金闲置。

  (4)截至2012年底,所属环科院于2011年申报并获批准的用电系统改造项目,因供电方案设计存在问题未能如期实施,导致项目预算资金1300万元闲置1年以上。

  (5)截至2012年底,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于2010年申报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因拟进口仪器设备单项预算申报不足等仍未执行,导致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闲置2年以上。

  7. 2012年,部本级有94个会议的936.16万元支出被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2008年至2011年,部本级有13个会议的相关费用均由被评审单位承担,抽查其中两个会议,会议费支出24.02万元。

  8.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的工资款项511.1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194.56万元;2012年,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政府采购款项400.5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

  9. 2012年,所属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未将应该编入预算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共计35.9万元列入预算,造成预算少计收入35.9万元。

  10.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等项目中列支人员奖金、福利费等521.58万元,其中2012年345.74万元。

  11. 2012年,所属环科院采取编造会议、使用虚假结算单等方式,套取会议费10.29万元。

  12. 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3月,所属监测总站有关办公楼和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有关监测预报系统均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 015.63万元;监测总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已投入使用的21个软件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54.62万元。

  2. 2007年至2012年,环境保护部以所属3家单位的名义购置且登记入账的65台(套)价值1496.62万元的固定资产,实际由另外7家所属单位使用。

  3.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相关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的情况下,购置软件589.39万元。

  4.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在审评工作中违规变相收费1510.5万元,其中当年新签订的合同已收款130万元。

  5.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350.83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截至2012年10月底,所属核安全中心242台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7.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8.6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1个,5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出访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列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报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统筹结转资金的问题,要求在申报预算时统筹使用项目结转资金;对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将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统筹结转资金的问题,要求在申报预算时统筹使用项目结转资金;对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收回无法执行的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实施;对摊派审评会议费的问题,要求杜绝与被审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开会议;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支付方式;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虚列会议费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账外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和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会计账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软件资产配置需求;对违规变相收费的问题,要求尽快纠正;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所欠税款;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使用正版化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监督检查;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督管理,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科院、核安全中心等单位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建设分会)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3 432.07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5927.6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504.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3 161.7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5.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99.61万元,全部是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22.42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预算、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管理水平。本级和重点审计的二级预算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级的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将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509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结转支出,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支出509万元。

  2.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等,承担的“住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1730万元当年未执行。

  3.2012年,部本级在21个会议的会议费中,列支会期外的招待费等支出26.13万元。

  4.2012年,部本级有18人次参加了由所属单位及企业承担费用的15个因公出国团组,涉及金额65.12万元;所属信息中心在1个项目中无预算列支11.99万元出国考察及签证等费用。

  5.2008年至2010年,部本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8个科研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能效检测,至2012年才与科研单位补签委托合同并支付检测费2056万元。

  6.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2家单位承担2个课题项目,并支付费用1023.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78.15万元。

  此外,还存在代编预算问题,其中:部本级代所属注册中心和所管理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所属注册中心代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6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原建设部于2005年形成的83.59万元项目结余款仍在部本级暂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2.抽查由部本级投资建设的31个信息系统发现,这些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主要是各个司局自行开发和管理,个别司局管理使用的信息系统达到11个,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截至2012年底,上述信息系统建设和研发支出1129.59万元,尚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部本级固定资产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2年底,尚未对已通过房改销售的职工宿舍情况进行清查,并调整账务。

  4.2012年,部本级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检测中,未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委托的检测单位同时是部分受测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

  5.2005年至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通过其参股企业投资的2家公司账外核算有关收支,包括图书销售收入1775.79万元(其中2012年283.97万元),印刷、邮寄和劳务等支出1608.7万元;还将图书稿酬等146.38万元(其中2012年32.44万元)放在2家公司往来科目核算,从中发放本中心人员报酬64.89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所属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承办华夏科学技术奖过程中,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成本费合计60.29万元,其中2012年26.34万元。

  7.2012年,部本级将3个会议的24.75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将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的2.03万出国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11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1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清理部本级暂付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出国费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并将无预算列支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予以解决;对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清理暂存款,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问题,要求加强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已出售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清理相关资产,并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效检测未实行回避的问题,要求加强能效检测管理;对收入及稿酬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将全部收支纳入合法账簿核算,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收取评审成本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今后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对扩大会议费支出范围、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清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杜绝账外核算收支、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信息中心已将无预算列支的11.99万元出国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

  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05 286.72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564 449.9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0 836.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7 0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3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503.16万元,其中2012年4232.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010.95万元。上述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 截至2013年2月,部本级于2006年和2009年两次批复的厦门基地救助码头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终止建设,造成已支出的2574.74万元形成损失、结余1855.26万元在项目承担单位闲置。

  3. 2012年,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所属房产的物业管理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支付管理费376.2万元;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有1090.6万元的会议、印刷业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下属单位代理应急物资采购,支出1958.93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将46个会议的费用支出358.46万元转由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承担。

  5. 4家所属单位自行扩大开支范围1298.86万元。

  (1)2003年至2004年,所属大连海事大学未经批准,自行动用海事专家与留学生公寓建设资金中的574.96万元,建设教学楼;2009年至2011年,未经批准,自行动用进口船舶综合驾驶模拟系统采购结余款666.14万元购买本校生产的模拟系统及相关电脑设备。

  (2)2012年,所属科研院未经批准,自行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的4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2012年,所属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和规划研究院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17.76万元。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的“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项目”因前期基础工作不充分,项目预算中有390.11万元(占总预算的97.6%)未执行。

  此外,部本级2012年初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554个项目预算3.55亿元,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将地方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3041.81万元,其中2012年802.50万元。

  2. 2012年,所属管干院将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8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未上缴财政。

  3. 2012年,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389张不合规行程单据核算报销差旅费54.77万元。

  4.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受部本级委托管理房产的租金收入1470.72万元上缴中央财政。

  5.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东海救助局尚未将其为救助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471.27万元,编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6.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管干院投资1.75亿元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室内游泳池等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7.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投资1266.82万元改造并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的综合办公楼,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规划研究院办公电脑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34套;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办公和教学电脑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5567套。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9.5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3个三级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安排项目科研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审核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人员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厦门基地码头项目投资损失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商财政部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所属部分单位自行扩大预算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资金年初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鉴于交通运输部内部审计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整改,此问题不再进行处理;对所属管干院财政项目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机关办公楼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执行;对所属东海救助局、管干院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对所属规划研究院和大连海事大学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及教学的问题,要求对非正版软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财经法纪的规定编报预决算和使用各项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规划研究院等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上述单位整改;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该单位已调整账目;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54.77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追回资金18.71万元,对其他有真实行程但误收假票据的责令当事人附乘机证据入账;对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的问题,所属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已全面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铁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134 919.09万元,原铁道部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45 694.2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 224.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 982 456.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0.3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6 787.22万元,其中2012年154 92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 580.04万元。上述问题对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逐步规范了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原铁道部及所属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申报127个新增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报告或未在项目申报书中列明具体用途,涉及金额152 347.76万元。

  2. 2012年,原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0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2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36.16万元;有8个会议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用126.2万元。

  4. 2012年,所属党校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14.49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 2009至2012年,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准所)在“铁路预算外改革安排支出”项目中列支正式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2486.88万元,其中2012年622.06万元。

  6. 2012年,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预算917.73万元、358万元并获批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此外,原铁道部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预算资金11.3亿元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直到2012年9月,才申请将其中1.3亿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4年至2011年,原铁道部动用铁路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财政拨款,向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已于2002年改制为企业,且只享受2年“基本建设项目由中央给予补助支持”政策)安排基本建设项目45个,涉及金额73 83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标准所下属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收取铁路产品认证费5662.04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1934.33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有1028.67万元款项挂账9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应属部本级的行政房产,资产原值56.33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7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2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21个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安排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所属党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标准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编制预算;对未细化部分预算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违规安排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标准所下属认证机构擅自收取认证费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对收费项目进行报批;对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述款项;对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行政房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所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铁路总公司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严格预算资金使用,加强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水利学会)等10个二级预算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7 090.32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49 774.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7 315.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9 59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9.1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44.34万元,其中2012年5207.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75.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较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预算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联网跟踪审计的顺利开展,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在2个财政专项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租车费、劳务费等34.2万元。

  2. 2012年11月和12月,所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资金700万元。

  3. 2011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款项1301.65万元。

  4. 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所属黄河水利委员会未经报批,将11个项目自行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涉及金额4136万元;所属水库移民开发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其承担的“水库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及培训”中的审计业务和监测评估业务直接委托给相关机构,涉及支出320万元。此外,2008年至2011年,所属4家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234.7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有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2.48万元。

  6. 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7500万元预算未提出细化方案,至2012年4至6月份,才向财政部申请将上述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所属水利学会代其他单位编报项目预算2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至2012年,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未履行报批程序,将其一处办公用房交由下属公司对外出租,取得收入167万元,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2年30.5万元;2010年至2012年,未经批准将另一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取得收入208.27万元,其中2012年54.2万元。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水利报社未履行报批程序,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556.49万元,其中2012年236.1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经水利部批准,所属水利学会购置的使用面积为432平方米的技术档案室中,仅有148平方米用于档案管理,其余284平方米均转作办公用房。

  3.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的54个基本建设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额6613.72万元。

  4. 所属发展研究中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1年末该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66.61万元,与固定资产财务账记录的7870.2万元相差1196.41万元。

  5.2011年5月,所属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价值63.12万元的水泵已调出,但在其上报水利部的物资价值明细表中仍包含该项物资,报表与实际库存相差63.12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有3个会议的23.53万元会议费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7. 2012年,部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8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8个,4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并对已拨出款项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对部分所属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余额收回,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所属水利学会将购置的技术档案室部分转作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批复的设计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预算目标、范围使用与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在财政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的问题,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已停止相关做法并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加强了对项目进度和已拨款项用途的跟踪,进一步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库移民开发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组织相关人员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全部办结竣工决算手续;对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对相关账簿、报表进行了调整。

 

  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农药检定所(以下简称药检所)、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农机总站)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43 128.6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33 222.6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9 90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82 439.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7.5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7.21万元,其中2012年1391.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 231.59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9年至2012年,所属药检所、农科院、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农机总站4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6个财政项目中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871.19万元,其中2012年745.24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预算资金247.13万元发放职工福利或拨付非预算单位使用,其中2012年147.13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17个会议未在指定饭店召开;所属农科院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将院机关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支出288.53万元;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2个专项中的部分工作任务以委托服务合同的形式交由其下属企业开展,合同金额147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45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1.76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5. 2012年,部本级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600万元和占地搬迁补偿收入11432.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对其2008年分得的2.87万平方米国有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也未按20%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

  3. 2012年,所属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将产权属于农科院的23处房屋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1878.23万元,未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

  4. 2008至2011年,所属农机总站在帮助有关企业推广农机产品时,以销售额比例提成或签订课题协议的形式收取费用571.7万元。

  5. 2007至2010年,所属农机总站与一公司签订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合作协议,在建设项目未建成的情况下,向该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90万元。

  6. 2011年,所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在“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预算中已安排经费40万元的情况下,仍向49个单位收取参展费72.92万元,形成结余49.6万元。

  7. 2012年,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汇总时,将拨付所属德州盐碱土改良实验站和衡阳红壤实验站的资金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支86.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上交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对所获取的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院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无依据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并加强对各项收费活动的监管,对以各种名义的收费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制订整改措施,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药检所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57.3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农科院已将拨付后勤服务中心的450万元、以测试费名义拨付其他单位的200万元和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的专项资金47.13万元,共计697.13万元,全部追回农科院院本级账户,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农机总站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9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机关服务局加紧收缴所属企业拖欠的房产租金600万元并纳入预算管理,下一步将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强化房产租赁管理;农科院对土地收益结余资金11432.48万元,将纳入2014年度预算管理,并加紧办理相关房产权属关系证明,待房产评估完成后,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并上缴中央财政;已责成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对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对企业乱收费行为;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对多计的86.26万元收支进行了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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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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