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06月24日11:56  中国新闻网

  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经济合作局、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40 531.8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14 353.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26 178.3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639 274.8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9.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 919.81万元,其中2012年金额29 089.8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073.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积极组织预算执行工作,继续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了基本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部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前期工作未落实的情况下,申报17个驻外机构馆舍项目预算18 430万元,其中2012年申报14 6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申报以前年度延续项目“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系统预算570万元,实际需求367.38万元,多申领财政资金202.62万元;在转移支付已安排各省重要商品信息采集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又重复申领财政资金175万元。以上共计多申领项目资金377.62万元。

  3. 2012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8个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项目交给事业单位组办,而是在部本级预算中申报上述项目预算1480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已按审计决定收回的滚存结余款920万元拨付机关服务局,用于支付所属单位职工拆迁补偿款。

  5.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13个项目资金4200.96万元调剂用于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6. 2012年,部本级和两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部本级未按规定编制基本支出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采购支出2794.47万元;部本级对总额4597.9万元的13个律师服务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对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总额101.26万元的印刷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投资促进事务局等2家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超出预算10倍。

  7. 2012年,部本级的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36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4.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以来,部本级未将开发和维护23个信息系统形成的硬件资产1294.3万元登记入账,其中2012年6.72万元;有5项软件资产被受托开发单位登记了软件著作权,并按评估价630万元为受托开发单位增加注册资金。

  2. 2012年,部本级未将购买和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形成的办公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其中购买软件资产45.08万元。

  3. 2008至2012年,部本级投入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费6.31亿元(其中2012年1.69亿元),共开发信息系统和平台等187个。这些信息系统由商务部29个司局分别组织开发和建设,未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00年以来陆续交付使用的25个驻外机构馆舍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总投资65 427.36万元,其中2012年投入使用的3个项目涉及投资9553.9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部本级对原值约7000万元的16个弃用驻外机构旧馆舍尚未形成具体处置意见,目前上述馆舍中有1处由援外专家使用、5处对外出租、10处闲置。

  5. 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67.5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下属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对1998年以来应收的对外投资分红款累计4482.81万元尚未收回,也未入账反映,其中2012年应收3178.3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0个;部本级的8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论证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对多申领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多领资金;对超越职权范围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申请预算资金;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硬件资产未入账管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及时收回有关资产并登记入账;对部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共享水平低的问题,要求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驻外机构馆舍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未收回和核算对外投资分红款的问题,要求及时将上述款项登记入账核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依法依规执行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提出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业务培训等具体要求。已对未入账的软硬件资产进行清查,并将及时登记入账;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已将对外投资分红款4482.81万元作为“应收股利”入账。

  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 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 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 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 71 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预算80万元和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项目预算42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外事工作经费”和“政府主导文化交流”项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门拨付补贴27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在2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支出共计142.64万元;在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352.0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在会议费中列支机场贵宾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83.5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在“繁荣文艺创作—歌曲创作”项目中以“历届全国声乐比赛获奖歌手宣传推广演出活动”名义列支100万元,实际是以邀请国外交响乐团演出为主,只有少数获奖歌手参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2172.49万元、所属信息中心项目采购支出472.39万元,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 2012年底,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收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00万元直接拨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会议费预算资金26.33万元拨付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3家单位,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单位均未支出以上会议费。

  8. 2012年,部本级有4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795.51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92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年初预算中,未将“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1500万元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在海外购建设立的于2002年至2008年相继竣工的6个文化中心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涉及投资总额为70301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将10个会议的197.7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3.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共签订6份合同,金额为282.03万元,其招标文件发出日与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最短仅为1天,最长仅为10天;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全部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未邀请外部专家评审。

  4.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将部本级拨付的40万元课题费和20万元“内容审查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60万元。

  5. 2012年,所属艺术服务中心在举办“第四届当代中国画学术论坛系列活动”中,将收取的承办费100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1000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6个;部本级的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非预算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本级决算(草案);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信息中心和艺术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卫生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统计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卫生部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卫生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75 255.46万元,原卫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 631.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卫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4 636.5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8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847.99万元,其中2012年5316.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770.25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卫生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通过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了有关人员的预算执行管理责任,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改变“国家卫生数据中心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预算资金20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基本支出24.9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召开的1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03.4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0.9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0.68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68万元。

  6. 2010年至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连续3年在其离退休经费预算中多报8名离退休人员,共计多获得财政资金108.05万元,其中2012年44.86万元。

  7.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会议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共计19.99万元。

  8.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为提高预算执行率,违规将退休费13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监督中心未按规定将部本级拨付的项目经费结余款34.93万元交回部本级。

  10. 2012年,所属中日友好医院在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情况下,使用当年财政拨款2800万元购置医疗器械一台。

  11. 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大口腔医院实际使用1049.5万元购买医疗设备37台,与2010年底获批的“使用1052.4万元购买设备62台”的预算差异较大。在37台设备中,有20台购买价格超过预算,其中2012年257.78万元。

  12. 2009年至2012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新建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购置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676.8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北京卫人伟业国际医药研究中心将3次会议的结余资金9.23万元存放在宾馆,用于会议期间以外的住宿餐饮等支出。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在1994年至1995年间的对外投资130万元、统计中心于2005年的投资50万元成立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医院管理研究所接受捐赠的60台平板电脑(时价3500元/台),均未纳入相关单位账簿核算。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11年收到的地方卫生部门欠款85.5万元尚未上缴财政,而是计入往来科目核算。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未根据软件正版化专项治理要求,对其在2008年购买的杀毒软件及相关产品进行清查,也未纳入部门资产管理,涉及金额32.85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统计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华预防医学会等3家单位将收取的项目合作费及项目资助等收入余额6692.9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造成少计收入。

  6. 2008年至2012年,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和评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共收取企业赞助款190万元,其中2012年50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有关宣传片制作费结余131.01万元及时收回。

  8. 2004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的3个基建项目支出超概算共计16 860.33万元,未履行报批程序。

  9. 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为加快预算执行率,超出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2567.39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将项目预算调整报财政部审批;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科目使用资金;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统计中心虚报离退休人员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编报预算,保证预算的真实性;对所属统计中心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所属统计中心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监督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未退回的问题,要求退回结余的委托业务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日友好医院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所属北大口腔医院超预算购买设备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未按要求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对所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所属3家单位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将对外投资、接受的捐赠资产清理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将收来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软件资产未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3家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设立评比奖项的问题,要求取消评比活动,今后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项的问题,要求将未履行合同款项收回;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基建项目超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学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报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单位积极整改。对软件正版化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将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应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问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将有关合同款收回;对委托业务经费结余未退回问题,监督中心已经将结余资金退回;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经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账外资产问题,已经将对外投资和接受的捐赠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同时,提出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

  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 652.29万元,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0 714.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937.7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42 004.2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的82.9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737.29万元,其中2012年6279.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510.38万元。上述问题对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人口计生委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委本级未在项目支出中编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会议类政府采购支出543.5万元;所属药具管理中心未编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电脑等设备支出81.08万元。

  2.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药具管理中心、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等11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申报内容不符的支出982.69万元、列支办公经费和物业费等基本支出447.8万元。

  3.委本级对于2010年至2011年申请的因工程条件变化而无法执行的办公楼配电室改造和地下车库建设等2个项目,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截至2012年底,结转资金3038.47万元。

  4.2011年至2012年,委本级将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459.56万元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线路租费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245万元。

  5.2012年,委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38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485.26万元;直接采购印刷业务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40.53万元。

  6.2012年,委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0.35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5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12.45万元。

  7.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5.4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7.9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直接委托物业公司承担委本级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392.21万元,其中2012年148.75万元。

  此外,委本级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在本级22个项目中编制了“其他及不可预见费用”预算204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占上述项目预算总额的14.71%。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11年核销的30万元对外投资损失相关处置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本级部分房产出租,房租收入105.21万元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2012年,抽查委本级11个司局的25台笔记本电脑中,有3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4. 2012年,委本级将10个会议的81.0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03年至2010年实施的4项基建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预算资金924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接受捐赠实物价值427.4万元和资金100万元,均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捐赠专用票据;接受的实物直接发放给受捐地区,未及时纳入本单位账簿核算。

  7.截至2012年底,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于1998年以前发生的应收账款1560.37万元仍在往来账上挂账,未及时清理。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使用国内单位出具的国内培训费发票报销出国费用145.24万元,其中2012年71.45万元。

  9.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5家地方计生部门签订协议,要求上述5家单位在接受企业捐赠时配套购买相关产品,涉及金额886万元,不符合“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规定。

  10.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管理的生育关怀基金累计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657.15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其中2012年1257.75万元。

  11.审计曾于2006年要求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清理并择机依法收回对外股权投资594万元,但至2012年底,上述投资仍未收回。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委本级的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将420万元生育关怀基金拨付至地方3家计生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3家单位当年实际支出84.86万元,造成多计支出335.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将项目支出调剂用于基本支出、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对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申请调整;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对编制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对资产处置未报备的问题,要求尽快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出租房屋,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软件正版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全面检查,完成正版化工作;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编制;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收入未纳入账簿核算、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票据的问题,要求及时出具票据并将收入纳入账簿核算;对所属药具管理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未取得有效票据报销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报销制度;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接受有偿捐赠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公益职责,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对外公布;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按决定全面整改;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多计支出、未能充分发挥基金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于确因实施条件变动当年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尤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捐赠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人口计生委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部分电脑未使用正版软件问题,已组织安装了正版软件;对房屋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积极协调财政部设立了财政专户;对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未及时报财政部备案问题,将于近期报财政部备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已与有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于近期收回股权投资。

 

  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营业管理部等19家分支机构和2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民银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2012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9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费用20 109.38万元。

  2.2012年,所属合肥中心支行等11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之间及两类科目内部调剂使用资金1110.6万元。

  3.2012年,所属西安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承担的职工家属楼维修等费用77.01万元。

  4.2012年,所属天津分行等5家分支机构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等973.97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成都分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收入1049.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2.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补贴资金5833.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支出范围、少计收入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会计决算报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少计收入问题,部分分支机构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资委本级和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资委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389.24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6 706.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 682.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1 161.9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9.83万元,其中2012年3436.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48.99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部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委本级在未编报相关支出预算的情况下,向所属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和机械机关服务中心拨付资金807.3万元,用于弥补医药费超支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2. 2012年,委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430.44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1800万元拨付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并全部计列支出。至年底实际仅支出320.25万元,造成委本级虚列支出1479.75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有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69.32万元。

  5. 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312.4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展览中心和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中列支非本单位退休人员聘用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共计470.62万元,其中2012年236.97万元。

  此外,委本级还为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代编企业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预算349.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1)2009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原值为1071.69万元的房屋产权由化工大连疗养院变更为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2)2010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使用化工大连疗养院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3507.66万元)对该中心下属企业中瑞化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化兴公司)进行投资。

  (3)2011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通过大连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的土地由石化机关服务中心的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给中瑞化兴公司,综合地价为8502.87万元。

  (4)2012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将其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租期8年。

  2. 按规定,委本级依据实有人员数量,配置笔记本电脑不应超过459台,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实际使用工作用笔记本电脑639台,超实物量标准配置180台。

  3. 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投资1391.68万元建设的29个信息应用系统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4. 2012年,委本级将1个会议的27.7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石化中心房产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229.6万元,其中2012年206.69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的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开支;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按照实际业务进行核算;对于扩大经费支出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和处置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等问题,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超实物量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查在用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的可用状态,适当减少以后年度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数量;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将相关租金收入纳入该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对预算编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保证预算支出的合法和合规,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的管理,促进相关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正在组织进行认真整改。

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 352 274.54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 511 336.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0 937.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3 498.5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1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0 432.4万元,其中2012年40 422.6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92.53万元。上述问题对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税制改革经费项目中列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型机采购”等费用3522.36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未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支出574万元;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13.9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申请变更为财政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7 579.34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报销职工个人有关费用62.4万元。

  5.2012年,税务总局在编制当年决算(草案)时,将本级执行的项目支出列报在项目代管单位决算中,造成局本级项目支出决算少计8249.35万元、项目代管单位项目支出决算多计8249.35万元。

  6.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63.23万元会议费虽已列支出,实际存放于有关宾馆形成账外资金。

  7.2012年,局本级有52个会议存在超规模、超会期、超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9.30万元;2011年和2012年,局本级有8个会议由下属机构和地方单位承担会议费42.41万元,其中2012年32.67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72.78万元。

  9.2012年,局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3.33万元。

  此外,局本级金税三期工程、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2年末,累计结转24.33亿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资金2992.53万元。

  2.所属电子税务管理中心19台计算机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1个;局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3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税务总局未及时出台本系统具体的笔记本电脑采购标准,所属国税系统有关单位超标准采购笔记本电脑,涉及金额678.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未按财政直接支付要求支付款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支付职工个人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待遇范围和标准执行;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暂存款中列支出国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暂存款项并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对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对以会议费名义报销资金留存在宾馆、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议费,并调整相关账目,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经费管理,规范和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商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中个协)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商总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7 657.53万元,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 340.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17.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 305.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369.76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7.29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未按规定编报软件、会议和印刷等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会议、印刷等费用共计6651.77万元;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采购6个软件涉及金额208.24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3.06万元,将出国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75.09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局本级1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74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703.85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以会议费名义和在“动漫项目”经费中违规列支培训费、问卷调查费等支出共计235.21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有5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日常批量印刷业务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担,共支付费用4373.7万元。

  6. 2012年,局本级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04.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将职工售房款在往来款核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7.29万元未纳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未将划归其管理的总局招待所和机关招待所(注册资本共计150万元)纳入“对外投资”科目核算,机关招待所于2001年对外投资的20万元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3个;局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预算执行;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售房款未纳入售房专户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对外投资未在财务账簿反映的问题,要求对所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确认产权归属与股权价值,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商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部分资金已按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出国费超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团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对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等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质检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质检总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15 129.33万元,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185 08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0 041.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4 757.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80.04万元,其中2012年2019.1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366.67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绩效考评平台”项目预算33.5万元,用于非该项目内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召开的3个会议共列支25万元,其中有1.42万元实际支付了非会期内的餐饮费,有0.37万元仍结存在饭店;委托所属2家单位召开的4个会议共列支69.85万元,其中有11.9万元仍结存在所属单位或饭店。上述问题造成虚列会议费支出13.69万元。

  3. 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203.75万元。

  (1)2011年,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所属单位制作工作宣传片,合同总金额60.87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2012年,局本级委托机关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324.04万元,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2012年,所属中国纤维检验局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也未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627万元、购买软件开发服务金额191.84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年度申报的项目预算500万元,仍有463.92万元未执行,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5. 2012年,局本级“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运行维护和通讯”专项经费开发的软件涉及金额3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6. 2012年,局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47.47万元。

  7. 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72.74万元;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9.9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产权属于局本级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375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挂账4415.97万元长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南戴河检测交流中心对同一笔往来款项,账面反映相差243.91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账面反映固定资产9184.63万元,当年决算反映固定资产为6242万元,账表相差2942.63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万元应收账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级将7个会议的212.26万元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4.4万元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的10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安排使用,并加强管理;对虚列会议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对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项目执行进度慢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将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并加强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求对上述款项进行清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核实相应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应收账款长期未追回的问题,要求积极追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对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部分问题已进行整改。

  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

  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以下简称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5 089.72万元,原新闻出版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136.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53.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1 111.9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5.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974.61万元,其中2012年4955.6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8.56万元。上述问题对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署本级多计列项目支出4430.87万元。

  (1)署本级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00万元拨付至所属3家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未支出。

  (2)署本级将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所属2家单位并列报工作经费支出380万元,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95.02万元,其余184.98万元结余。

  (3)署本级拨付所属研究院相关工作经费463.43万元,并全部计列支出,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17.54万元,其余345.89万元结余。

  2. 2012年,署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0.51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5.39万元。

  3. 2012年,署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65万元。

  4. 2012年,署本级及所属2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部分预算支出内容,其中:署本级和所属保护中心将209.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经费;所属教育培训中心在2个培训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和劳务费34.36万元。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基金办超标准支付管理费、展览费和专家评审费,涉及金额223.37万元,其中2012年204.41万元。

  6. 2012年,所属基金办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相关公司签订出版基金成果展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9.98万元,实际支付52.9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将本中心价值2980万元的房屋对外出租并获得收入111.15万元。

  2. 2012年,所属基金办和研究院使用74张虚假行程单报销差旅费11.36万元。

  3. 2009年和2010年,所属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印刷费”5.07万元,实际用于该协会应支付的项目管理费。

  4. 2012年,署本级将2个会议的11.8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4个会议的9.09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署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5个;署本级的2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和决算报表;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范围;对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年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尽快履行审核和报批程序;对使用不合规单据和发票列支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更换符合规定的发票并如实记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和与所属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对账工作,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表示将不断强化预算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已经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控制,并向财政部提出修改《国家出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在履行报批程序;所属研究院已不再从原机票供应商处购买机票,以避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

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中国电影乐团(以下简称电影乐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广电总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67 408.79万元,原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0 095.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 313.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 100.6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7.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176.1万元,其中2012年3644.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 359.83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18111.9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2年239.51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未经批准,自行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106.66万元,其中2012年37.2万元。

  3. 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金额653.5万元;局本级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 2012年,所属无线局在设备采购等服务中,将应使用直接支付的款项改为使用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307.67万元。

  5. 2012年,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实际上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款项728.71万元,虚增2012年度决算(草案)支出。

  6. 2012年,所属国际台软件采购预算192万元实际未执行;所属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采购软件82套闲置未用,合计支出3.6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原所属节目传输中心于2011年申报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仅支出63.4万元,其余936.6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8. 2012年,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14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0.38万元;

  9.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2.42万元;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代办签证费、检测费等2334.80万元,其中2012年1255.6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的报销凭证中,有97.54万元发票不合规,其中2012年19.71万元。

  3. 2012年,所属国际台内部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草案)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00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国际台于2008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公寓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22 549.57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将3个会议的14.92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63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局本级的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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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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