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院副院长的上访路:曾想求助温家宝秘书

2013年09月02日17:30  廉政瞭望

  虽然上访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但上访越来越成为他生活中重要的部分。

  郭学宏:从法院副院长到上访祥林嫂

  文_本刊记者   舒炜

  7月初的一天下午,郭学宏踮起脚,颇为费劲地昂起头,打量着自己家楼道里的一个新安的监控摄像头,“还没到国庆啊,这玩意儿怎么又装回来了”?百思不得其解后,他把这个“料”抛给了几家媒体,在网上再度引爆“上访法官被监控”的话题。

  8月7日,47岁的郭学宏在接受《廉政瞭望》记者采访时会心一笑:“原来不是监控我的,是监控这幢楼里一家新开公司的,但很难说国庆前会不会再专门给我装一个。不好意思,家人都说我是惊弓之鸟了,老是疑神疑鬼的。”

  新院长的“一根筋”

  撤职之前,郭学宏是伊通县管民事的副院长。伊通是吉林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虽然离长春很近,但长期是省级贫困县。当地多名官员向记者证实,像郭学宏这样解除职务和级别,仅保留公务员待遇的,一个月全部加上有2000元左右。

  “老郭算不错了,还保留了公职,要是直接开除,就啥都没了。”这是伊通了解郭的官场中人普遍看法,“一根筋、不听领导招呼”是钉在郭学宏身上的标签。

  “有人说他当上副院长,是因为无党派的身份来配班子。”郭的一名同事则向《廉政瞭望》记者透露,“但我不这么看,老郭在法院系统干了20多年,当了4年多副院长,业务上是过硬的。”

  就这样,在伊通官场上被视为“很倔”的郭学宏从未想到,2009年接手的一起普通经济纠纷案会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走向。

  2007年10月26日,长春商人马东昌与浙江商人邱冬华签订了一份采石场承包经营协议书,约定马将自己的伊通县财源采石场承包给邱两年,每年承包费220万元,按月支付。由于邱冬华未按协议支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2009年1月6日,马东昌将邱冬华诉至伊通县法院。当日,该院管辖的马鞍法庭受理了此案,庭长张志信负责审理,而分管此案的正是郭学宏。

  因担心邱转移采石场的固定资产,马东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伊通县法院6天后裁定,将财源采石场的生产车辆和设备、1.2立方米石料查封。“为了不让他(邱冬华)有经济损失,我们明确告诉他,查封的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迁走。”郭学宏说。

  3月2日,伊通县法院判定马东昌胜诉,并要求邱冬华在“本判决生效后10天内给付承包费152万余元”。

  此后,邱冬华以实物担保等方式要求解封。但都因为资格问题,被法院拒绝。其间,伊通县法院已退休的院长戚长玉多次找郭学宏和张志信,要求在解封财产一事上“行个方便”。

  “老领导说情,我很为难。不过最后还是跟他说,自己刚上来,还是让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吧。”郭学宏说。后来,伊通县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同意解除查封,待被告(邱冬华)提供现金或有效实物时再议。

  “软办”的硬实力

  然而,让郭学宏没有想到的是,当年5月13日,此案在吉林省软环境视频会上被通报批评了,而吉林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软办”)属省纪委下属部门。

  随即,伊通县召开全县干部大会。郭学宏回忆,会议正式开始前,时任县长徐远征曾向郭学宏询问过此事:“你的通报批评到底是怎么回事?”郭学宏当时拍着胸脯,朝这名很了解自己的领导保证,绝没有原则问题。

  5月23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给郭学宏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一年后,这颗定心丸药效过期。

  2010年6月3日,四平市纪委召开涉软案件新闻发布会,邱冬华案被作为典型涉软案件再次被通报,伊通法院被严厉批评。

  据知情人士介绍,“软办”介入调查一个月后,曾给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过通知,要求他们对邱冬华案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当时四平中院的一名副院长带着郭学宏和张志信一起去“软办”主任李明国的办公室,向其做了详细汇报。

  “领导觉得我们没有保护好软环境,破坏了招商引资。”郭学宏说。

  记者采访得知,吉林省软办的结论是,伊通县法院在审理邱冬华案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超标的查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该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担保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不予办理,致使财产被查封长达17个月,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直接负责该案的法官张志信认为,当时裁定书中说了邱可以继续使用那些设备,很难界定有多重大的损失。郭学宏则表示,当时李明国要求伊通法院无条件解除之前的查封,并允许邱冬华将保全的财产拉走。但按照法律规定,案件的对错与否,应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

  郭学宏清楚地记得,遭到拒绝后,李明国非常生气,还拍了桌子。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李明国三天两头就打电话让郭学宏去他在长春的办公室解释问题。

  多次交涉无果后,四平市纪委决定,伊通县法院院长姜守臣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建议免职,分管副院长郭学宏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马鞍法庭庭长张志信因负有直接责任,被建议撤职。

  时任四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姜焕昌则强硬表态:“今后,凡是涉软案件,无论涉及到谁,必须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至此,郭学宏才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邱东华找了浙江商会帮忙,并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而这属于“软办”的“业务范畴”。

  2010年7月,郭学宏正式被撤职。5个月后,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依然判决马东昌胜诉,但郭学宏的处分也没被撤销。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得知伊通县纪委副书记殷国军的两点意见代表了官方的调查结果,一是当年处分郭学宏仍然是因法院办错案,二是吉林省纪委未干涉伊通县法院审判工作。

  一名当地信访部门官员则告诉记者:“郭这个人啊,怎么说呢,一开始是指责纪委违规干涉审判,后来又咬定是对他撤职的程序不对,甚至找上当时被处罚的三个人一起上访,不过另外两人很快就退出了。现在他又患上了‘迫害妄想症’,老以为有人要害他。他本身有脑溢血,说真的,我们有时很担心他一时激动,出什么大事。”

  押宝“温家宝秘书”

  截至目前,郭学宏已经到北京上访过10多次,但基本不去长春上访。“我这案子省里定的调,只有去北京,毕竟在体制内这么多年,这些门道我懂。”郭学宏说。

  四平市信访部门一名干部则指出,郭学宏走的不完全是正常上访渠道,他去北京越级上访就属于违规,除此之外,他还动过“歪脑筋”。2010年,郭学宏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自称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的田野和自称在《人民日报》工作的高小丰。

  经过几次接触,田、高二人自称可以帮忙找时任总理温家宝的秘书和时任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的秘书帮忙,但需要20万元来“活动活动”。郭学宏立即给了他们5万元“首付”。

  “当时我在北京住了一个月,我们3个几乎天天见面,光是请他们吃饭我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田野是个女的,特会给人下迷魂汤。”郭学宏陷入痛苦的回忆。

  又过了一段时间,田、高二人联系不上了,郭学宏此时才意识到遇到骗子了,选择了向北京警方报案,但没有下文,“毕竟是自己没走正规渠道,也不好去追查了。”他说。

  “作为一名曾经的法院副院长,你怎么想到采用这种非正规做法?你是不是依然觉得批条子最管用?”记者不解。

  “当时是很绝望,感觉那是唯一的指望了。”郭学宏有点后悔,“事后才意识到这种方法本身的确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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