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士介绍,原本新乡市检察院希望归属地新华区接手,但被回绝。其后指定到获嘉县法院,合议庭同样认为证据不足,案件不应成立。“他们不止一次向市检察院和法院反映,但领导却授意必须将此案办成。”
在获嘉县法院开庭审理时,新乡各地公检法职工三百余人涌入法庭。
庭审现场一度混乱。公诉人每每被回应得无言以对,好几次趴在桌上,旁听席上一再发出嘘声。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场面更是近乎失控,有人开始喧闹,有人喝倒彩……
而在宣判当天,更富戏剧性的场面出现,等到公诉方离开法庭,审判长突然转向何祖华:“小何,对不起,请你谅解。”
“我愿干信访”
重获自由后,二人开始不懈申诉。李立富因年龄原因被公安局办理了提前退休,何祖华则被安排到局里办的“保安公司”。
“老李的(着落)比较好,可我还年轻,心理上受了摧残,一定要告回来。”
由于何祖华的一再状告,案件引起了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视。曾有一段时间,他的确看见了希望。
2006年3月,新乡市政法委工作组对本案重新看卷、访谈,最后形成书面意见:该案的主要证据是证人证言,这些证据确实互相矛盾,建议商请省高院立案再审。
一个月后,何祖华又分别向河南省人大和省高院反映情况。省人大认为案件确有问题,便向高院行函要求审查本案,河南省高院也于当年6月向新乡市中院下达再审决定。
何祖华称,“这是在无数次的上访中,对我们最为有利的一次回应。”
然而,2007年底,新乡市中院再审,维持原判。
何祖华不服,他把判决结果归因于李绍君。李绍君现任新乡市中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而在此之前,他正是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申诉没有停止。
后来,他又给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写信,获得批示。调查组来到新乡,待了近一个月,却依旧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在周边人看来,何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倔。同情他的人渐渐疏离,家人也遭受到莫名的压力。
“我爱人原是医院院长,只好调到其他地方;女儿在私企工作,后来企业施压,离了职。”何祖华心存歉疚,“保安公司也劝退了我,现在我没了工作,还得靠家里接济。”
但这些年来,家人没有过抱怨,直到这次,他在维权路上又被关押。
一向坚韧的妻子痛哭流涕:“你知道吗,全家人都快急疯了。”
何祖华却用自己的方式宽慰她:“很多人上北京回来,不是劳教就是拘留,我去了这么多回都没被处理过,因为我懂法,知道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这回是他们弄错了才把我给抓了。”
可事实并非如他所说的那般轻松。因长时间得不到满意答复,何祖华的行为也开始变得不大理智。
他接受过多家外媒采访,又集合了一批“志同道合”的“蒙冤”警察,搞了多场集会,还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一时引发舆论热炒。
他也不止一次被不止一地的警方约谈,最终都因其曾经的“同袍”身份而被网开一面。
何祖华清楚自己是在铤而走险。
“这对你和国家都没好处,甚至会适得其反。”记者规劝他。
——“我认为,只有把声势壮大,得到最高层的关注,(案子)翻过来才有希望。”
“那你的诉求究竟是什么?”
——“起码要恢复我的名誉与公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然后去搞信访。”何祖华想了一会儿,补充说。
何称自己看不惯衙门作派。他曾亲眼目睹,有访民带着精心准备的材料去信访局,却只让填个表,材料一律不收。因自己的案子被卢展工批复过,信访局才答应收下。
“信访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很多人避之不及。但我的经历,一定能够将心比心,取信于民。”
自认蒙冤、利益受损、举报……每个体制内的访民上访理由各不相同,相同的是,他们熟悉体制运作,更加克制、冷静,他们知道底线在哪儿,目标也更明确。
从官员到访民
文_尤梓
不回家。
5月14日,董超出狱见到妻子,只留下一句话。
他是要去上访。
2007年,因被控通过虚开餐饮发票贪污徐州新典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经费5.1万元,董超被江苏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前,他是丰县发改委纪委书记、上述公司破产组副组长。
董超不服法院判决,认为多开餐饮发票是为报销工作垫支的费用,实际只有3万元,而且检察院提交的证物——2张领取破产经费的支票是伪造的。
服刑期间,董超分别向中央纪委等部委写了共208封信,但均杳无音讯。减刑提前释放时,他才知道,所有举报信都被监狱扣留了。
这让董超心里憋了口气,决定出狱后直接去递材料。董超早已被“双开”,但他曾在体制内。
体制内的上访,不是一种新现象。
早在1968年,周恩来就专门成立了“总理亲启信办理小组”,接见到北京上访的人,干部是其中群体之一。最近落马省部级高官背后,也总能看到退休老干部上访的身影。
三类上访者
“体制内的上访多着呢”,一名在市、县、乡均工作过的官员称,只不过他们很少为外界所知。
以上访理由为标准,体制内的上访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如董超这样,自认蒙冤而上访。他们人数不多,但外界了解最多的反而是他们,例如“湖南级别最大上访户”谭照华。
2003年,谭照华因受贿5万元、挪用公款4000多万元,获刑8年。但这名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坚称自己无罪,此后6年间,申诉不断。
在超过40次进京申冤、写下两大箱申诉材料、从62岁变成72岁之后,2009年9月,谭照华案再审开庭。最终,昔日被称为“三湘第一贪”的“谭照华贪腐大案”,被证明是一起错案——2011年1月,湖南省高院宣布为谭照华平反:撤销原判,谭照华无罪。
谭照华并非典型的案例。这类上访中,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大多数均有瑕疵,但一方“非要有个说法”,另一方因当事人是体制内的人,判决牵涉较大而拒不松口,致使难以息访。
第二类是因为自身利益受损而上访的体制内人员。2002年就退休的广西桂平市信访办主任吴宗明,就是这样一个体制内上访者。
2007年,因为“桂平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吴宗明家的房子面临拆迁。由于认为拆迁补偿和安置不合理,吴宗明从一个接待上访者变成了上访者。
“有时候想想,觉得也挺可笑的,信访办主任上访。”吴宗明自嘲,“然而,除此之外我已没有更好的办法。”
感觉穷途末路的也许还有梦鸽。8月19日,梦鸽因为其子李某某案件,到公安部信访办公室上访,递交资料。此刻,她与吴宗明并无差别,只不过一个已经退休,一个仍在岗位上。
当然,体制内的上访并非总是涉及自身,也有出自公心,上访举报腐败或其他问题。这是第三类体制内的上访者。
这其中,退休老干部是主要群体。例如2011年,因为时任领导借旧城改造“侵占耕地、强拆民房”,以及存在腐败和生活作风问题,山东平度市原人大主任等十余名老干部集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