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盼望的改革红利还没实现,这对2014年影响很大”
“我是小明,草根小明一枚”“对于生活,我想对两会说……”
知道谁在代表你么?是否投过票?许多神回复值得回味和思考。
今日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共有16名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蔚华: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扩展金融服务的受益面》。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为金融业指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根据联合国的定义,普惠金融是一个能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其原则是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所有社会主体特别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忽视的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相对平等的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对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3,连续10年超过0.4的安全警戒线;城乡居民收入比超过3,远高于发达国家1.5左右的平均水平。发展普惠金融,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的机会,逐步缩小贫富、区域和城乡等一系列现实差距,让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能平等地享受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展普惠金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约有4万个乡镇、约6.4亿农村人口,还有数量庞大的城市社区,蕴含的金融需求约以百万亿元计,但金融机构空白或仅有一个的乡镇数量仍有近万个。小微企业数量已突破5000万,假设资金匮乏者占比70%、其中80%有融资需求、且户均保守需求量为50万元,则小微信贷市场容量超过14万亿元。此外,上述主体对支付结算、财富管理、保险等其他方面的金融需求也十分迫切。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第一,放宽市场准入。小微型金融机构扎根于社区或村镇,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具有先天优势,可适度放宽市场准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各类“草根”金融机构发展;同时,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稳定或适当增设县乡社区的基层网点,引导其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发展普惠金融。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可对银行发放涉及普惠金融的贷款在信贷总量、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坏账核销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并在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和便捷方式解决好金融基础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岗”和普通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并鼓励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允许运营状况良好、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在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或专项融资工具,以建立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过程中,增强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对小微企业的培植和扶持力度;规范民间金融,引导其在普惠金融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鼓励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互补,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展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然趋势。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为创新提供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完善金融监管。对同一类金融业务,无论网上网下,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坚守合规经营。同时,通过健全法规、行业自律、普及公众教育等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趋利避害,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在技术安全、信息不对称及流动性管理等方面产生的新风险,切实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第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普惠金融的基础是普惠信用。发达国家之所以对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的金融支持具有较高效率,主要原因在于其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健全。我国可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全国加快建立推广信用档案制度,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个人与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最大程度地减少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奠定发展普惠金融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