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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重视惩治渎职犯罪:限制规范公权力行使

2014年03月11日15:45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白冰 陈斯 王南)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在参加北京团全体会议审议时建议,应该高度重视惩治渎职犯罪,限制和规范公权力的行使。

  池强在审议两高报告中表示,对于检察工作,越是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越是要加强立法工作。池强说,他们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有些干部和行业骨干技术人员,确实是因为一念之差而步入的犯罪深渊,“国家培养了这么多年,他们成为骨干分子,确实非常有成就,但就是因为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早一点提醒他,早一些这样的制约制度,防止他持续下去,他们不会最终沦为罪犯。”池强说,打击他们不是最终目的,所以希望在预防过程中引起重视。

  此外,池强认为,要高度重视惩治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权。池强说,关于渎职犯罪,法律界定非常明确,渎职案件中犯罪分子主观上也许不追求这种结果,实质上造成的后果却非常严重。由于其不负责或不作为,导致国家财产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归根结底就是不依法履行他的权力。所以,池强表示,依法治国最新内容还是依法治权的问题,应限制和规范公权力的行使。

(原标题:渎职犯罪应纳入反腐体系)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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