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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院长:谁当法官身为院长没选择权

2014年03月12日03:50  南方都市报

  院长吐槽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张艳芬 康殷 任先博实习生陈璐发自北京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审议“两高”报告中建议,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议确定试点单位的同时,争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授权,由“两高”以司法解释为改革出台配套的阶段性、区域性指导意见。他透露,这些改革“可能会在广东进行试点”。

  在昨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有代表谈到了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干预,“为了地方经济,经常领导签字”。对此郑鄂也很有感触。他认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就是为了减少干预。他认为,一旦不属于地方管,不拿地方的钱,人事权不在地方,法院的独立性就相对好一些,同时法官的人才流动也可以解决。目前,珠三角地区的法官每年平均办案数一般至少为200宗,而其他一些法院法官年办案数不足百件。改革后,就可以在一个省内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人才可以流动。

  郑鄂也赞同中央决定第一步先实行省以下管理。从广东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情况来看,大约有80%的一审案件在县区一级的基层法院办理,大约18%在中级法院办理,由高级法院直接办理的不到2%。改革后,98%案件办理就会有较好的独立办案空间。

  下一步要建立职业化法官的专业化队伍,实行专业化的管理方式。郑鄂透露,“目前只是正在搞方案,今年内确定一些试点。广东是案件大省,又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又是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我估计,这几个改革可能会在广东试点。”郑鄂称现在广东也在搞相关调研,在分析情况,应对挑战。

  郑鄂特别谈到了法官的选任。“现在谁当法官,我作为院长都没太多的选择权”。郑鄂表示现在的法官招录都是先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再过司法考试。他坦言,一些代表在审议中谈到的一些法官基础不好、素质水平不高的问题的确“是现状”。

  因此,如何制定机制,通过改革选拔出最优秀的法官?“他一言九鼎,我们都能信服,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郑鄂表示,希望法官的选任能组成专业的法官队伍。

  同时,郑鄂认为,法官一定要从一般意义的公务员队伍里剥离出来,法官不能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要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选拔方式。

(原标题:“现在谁当法官,我作为院长都没太多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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